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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國家歌劇院的演出乃進口西班牙拉夫拉前衛劇團製作,由於劇團的特殊性,購買他們的製作,必須連同舞台工作人員(台前幕後皆有)及相關特殊道具一同購買。(臺中國家歌劇院 提供)
回想與回響 Echo

歌劇演出面面觀

由兩個《萊茵的黃金》談起

由NSO近年來的歌劇製作成果,可以看到,國內已有基本長年定期演出歌劇的能力,缺乏的是相關藝術政策的配合,若有整體的適當規劃,NSO的歌劇製作可以輕鬆地巡迴北中南三地演出,去蕪存菁,逐年建立歌劇製作劇目,朝向全國式的定目劇院運作,將購買他國製作的經費投資於國內,才能累積出可傳承的成就,「國家」級「歌劇」院的成立方有藝術文化發展上的意義。

由NSO近年來的歌劇製作成果,可以看到,國內已有基本長年定期演出歌劇的能力,缺乏的是相關藝術政策的配合,若有整體的適當規劃,NSO的歌劇製作可以輕鬆地巡迴北中南三地演出,去蕪存菁,逐年建立歌劇製作劇目,朝向全國式的定目劇院運作,將購買他國製作的經費投資於國內,才能累積出可傳承的成就,「國家」級「歌劇」院的成立方有藝術文化發展上的意義。

華格納歌劇《萊茵黃金》

9/30、10/2  臺中國家歌劇院大劇院

華格納—尼伯龍根的指環前夕《萊茵的黃金》

10/30  台北 國家音樂廳

今年九月卅日,臺中國家歌劇院以演出華格納《萊茵的黃金》(編按)正式開幕,同一製作於十月二日再次演出。一個月之後,十月卅日,台北國家音樂廳也演出《萊茵的黃金》。華格納的這一部歌劇於一個月內分別於台中及台北先後演出三場,或許給予人們「臺灣的天空突然很華格納」的錯覺,但也顯現出「國家」級「歌劇」院營運多年來的特殊現象,值得省思。

一部歌劇 展現兩種經營模式

臺中國家歌劇院的演出乃進口西班牙拉夫拉前衛劇團(La Fura dels Baus)的製作,於二○○七年四月廿八日在西班牙瓦倫西亞蘇菲亞藝術宮(Palau de Les Arts Reina Sofía de Valencia)主廳劇院首演(註1)。不同於一般對於劇團的認知,這個劇團為一個純製作團隊,並無演員,有其獨特的劇場詮釋風格,成立四十年來,已建立了國際知名度。《萊茵的黃金》係它為蘇菲亞藝術宮製作的華格納《指環》四部全本製作(註2)的第一部。由於拉夫拉劇團的特殊性,購買他們的製作,必須連同舞台工作人員(台前幕後皆有)及相關特殊道具一同購買(註3),但是歌劇演出最重要的歌者、指揮與樂團,拉夫拉劇團就無法提供了。臺中國家歌劇院的演出,音樂部分由呂紹嘉指揮國家交響樂團(NSO)擔綱,歌者則邀請國內外歌者參與。

台北國家音樂廳的演出為純音樂會形式,由葛濟夫(Valery Gergiev)帶領俄羅斯聖彼德堡馬林斯基劇院團隊上場,所謂「團隊」包含了樂團及歌者。一般而言,以音樂會形式演出的歌劇,通常是較不為人知的作品,華格納《萊茵的黃金》自然不是。並且,馬林斯基劇院早在二○○三年已經完成了全本《指環》製作,並於二○一三年發行錄音。該製作亦已多次外銷至他國演出。可以想像的是,葛濟夫應該期待也能將該製作搬到台灣演出。如今僅以音樂會形式展現,應緣於許多主客觀因素的考量。

首先,舞台演出不似音樂會,必須要有一定的時間裝台、諸多測試,即或是同一批歌者,由於各舞台的尺寸不同,走位依舊需要排練。馬林斯基劇院來台演出的主辦單位為經紀公司,拋開購買布景的費用不提,經紀公司本身沒有場地,必須租用多日的場地使用,其中大部分用來排練,檔期是一個問題,成本是另一個問題。既然花下大本錢,不可能只演出一場,但演出兩場以上,觀眾是否足夠?都是必須思考的實務問題。另一方面,歌劇演出的主體在於音樂詮釋。誠如蕭伯納的名言:「每次欣賞《指環》,我總還是喜歡坐在包廂後面,舒服地躺在兩張椅子上,雙腳抬高,只聽不看。」(註4)經驗過馬林斯基劇院音樂會形式演出《萊茵的黃金》的聽眾,必定會認同這個說法。絕大部分的聽眾沒有蕭伯納那麼熟悉華格納作品的功力,但僅是耳聽音樂、眼觀樂團與歌者,耳眼腦並用,也自然做到了華格納對聽眾的期待:經過思考,才能進入藝術,留下印象。並且,雖然是音樂會,許多歌者們豐富的舞台演出經驗,讓他們伴隨歌唱的自然肢體語言,帶領聽眾一同入戲,領會華格納音樂驚人的音樂戲劇特質。

兩場演出 音樂高下明顯可見

馬林斯基劇院《萊茵的黃金》幾近完美的演出,絕非偶然,主因在於這個團隊來自一個「定目劇院」(Repertoire Theater),亦是德語區及東歐國家劇院主要的運作模式(註5)。這一類的劇院除行政人員外,有專屬的樂團、獨唱歌者班底(emsemble)、合唱團、舞團、舞台技術人員,及前後台工作人員,部分大型劇院甚至有自己的話劇團;換言之,一個劇院即提供表演藝術界數以百計的各式專職工作。當一個新的製作(含歌劇、話劇、舞蹈)完成後,除非特別不討喜,總會演上多年(註6)。長期下來,硬體部分的服裝、道具的成本幾已攤平,演出者以劇院編制內人員為主體,陸續新陳代謝的過程,代代相傳,孕育出劇院本身的特質。各個劇院隨時可以推出數十部的製作,才能在演出季中,每晚搬演不同的作品。以這些製作為基礎,尚可邀請巨星級歌者與指揮參與,以藝術節的方式運作(例如慕尼黑巴伐利亞國家劇院每年夏天的藝術節),尚可輸出製作至他國,不僅帶來額外的收入,亦是跨國藝術文化交流的一個可能。如此的運作方式讓劇院有了生命,甚至建立品牌,而不再僅是一棟造價不菲的建築。

以這個概念來看一個月內的兩個《萊茵的黃金》演出,當可看到,在音樂上,馬林斯基劇院的演出之整體感明顯勝出,主因在於指揮與樂團、歌者之間的默契絕佳,整場行雲流水、一氣呵成。歌者中,老手、新秀對樂譜嫻熟度的差異明顯可見,但在團隊帶領下,新秀的快速上手是可預期的。相對地,臺中國家歌劇院的《萊茵的黃金》,舞台熱鬧,呂紹嘉棒下的NSO表現出一定的水準,但對場地的音響效果掌握尚在磨合中。演出中,不時可感受到,指揮意圖做出的音樂詮釋,歌者不一定能跟隨,讓音樂效果打了折扣,殊為可惜。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與國家交響樂團,前三者是演出場地,第四個才是表演團隊。由NSO近年來的歌劇製作成果,可以看到,國內已有基本長年定期演出歌劇的能力,缺乏的是相關藝術政策的配合,若有整體的適當規劃,NSO的歌劇製作可以輕鬆地巡迴北中南三地演出,去蕪存菁,逐年建立歌劇製作劇目,朝向全國式的定目劇院運作,將購買他國製作的經費投資於國內,才能累積出可傳承的成就,「國家」級「歌劇」院的成立方有藝術文化發展上的意義。

註:

  1. 該製作的另一個共製單位為佛羅倫斯五月節(Maggio Musicale Fiorentino),原因應在於指揮梅塔(Zubin Mehta)當時和兩個單位都有著良好的合作關係。若一個製作於規劃時即為共製,會將不同共製單位的演出場地一併列入規劃考量。
  2. 其他三部亦於2007、2008年製作完成並首演。全本製作於2008、2009蘇菲亞藝術宮的地中海藝術節(Festival del Mediterrani)整套演出,由梅塔指揮。
  3. 購買製作亦可依製作理念自行製作布景及/或服裝。
  4. 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著,林筱青/曾文英譯,《《尼貝龍根的指環》:完美的華格納寓言》,台北(信實)2013,24。蕭伯納緊接的話語,對今日的歌劇「觀」眾而言,或許會引起被打臉之感:「事實上,如果一個人想像力不足,得靠昂貴的布景來幫助他看戲,他就省了吧。他若真沒有想像力,也不會去看戲。」
  5. NSO前後任音樂總監簡文彬與呂紹嘉對於如此的運作模式皆有親身體驗。
  6. 筆者於1980年代於德國海德堡求學時,鄰近的曼海姆(Mannheim)國家劇院上演的華格納《帕西法爾》Parsifal製作,年歲幾與筆者相若,即為一例。

 

編按:臺中國家歌劇院的宣傳露出名稱為《萊茵黃金》,為求統一,此文中均稱《萊茵的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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