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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製再思考 X 6位實踐者的提案
焦點專題 Focus 場館╱國際共製怎麼「共/kóng」?

共製再思考 X 6位實踐者的提案

對台灣表演藝術圈而言,「共製」(co-production)是近年的關鍵字之一,舞台上不乏不同場館、國家,以資源整合、國際交流為前提,所進行的藝術探索,並產生各類型的共製節目。

廣義來說,共製涉及「金錢」與「藝術」兩種模式的合作分類。前者以資金挹注為主,後者涉及不同角色間的藝術理念協商,此兩類型間往往有模糊地帶,不同團隊、製作人、藝術家或機構之間對「共同性」的追求,可說是困難重重,沒有一概而論的SOP,但也因此存在各種新的工作思維與模式的可能性。

隨著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三大場館與地方文化場館陸續到位,各館、各地方的藝術節相繼舉辦,增進了場館共製、國際共製等市場需求,也需要進行更深入的對話與交流,方能推展創作能量。本刊嘗試透過6位身處「共製」大群體中的實踐者,以其身體力行得來的反思與再提問,嘗試描繪「理想共製」的可能——

對台灣表演藝術圈而言,「共製」(co-production)是近年的關鍵字之一,舞台上不乏不同場館、國家,以資源整合、國際交流為前提,所進行的藝術探索,並產生各類型的共製節目。

廣義來說,共製涉及「金錢」與「藝術」兩種模式的合作分類。前者以資金挹注為主,後者涉及不同角色間的藝術理念協商,此兩類型間往往有模糊地帶,不同團隊、製作人、藝術家或機構之間對「共同性」的追求,可說是困難重重,沒有一概而論的SOP,但也因此存在各種新的工作思維與模式的可能性。

隨著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三大場館與地方文化場館陸續到位,各館、各地方的藝術節相繼舉辦,增進了場館共製、國際共製等市場需求,也需要進行更深入的對話與交流,方能推展創作能量。本刊嘗試透過6位身處「共製」大群體中的實踐者,以其身體力行得來的反思與再提問,嘗試描繪「理想共製」的可能——

林亭均:整合跨文化平台,推展台灣創作能量

文字 林亭均(國家兩廳院節目企劃部經理)

「節目共製」在國家兩廳院的發展脈絡中扮演重要角色,其中又以「國際共製」為最大宗。所謂共製,便是透過文本、人才及資金等作品發展資源的合作及交流,開創嶄新觀點、創作型態及工作模式等可能性。兩廳院在與合作夥伴激盪想法的同時,亦期待扮演將台灣藝術家及劇場文化躍至世界舞台的重要推手,因此除了創作者,也包含演出者、製作團隊等其他合作面向的交流。

綜觀兩廳院的共製歷程,前期以挹注經費為主,如2017年於法國亞維儂藝術節展演的作品、希臘編舞家迪米特里.帕派約安努(Dimitris Papaioannou)的《偉大馴服者》(The Great Tamer)。其出發點不僅是提升場館的國際能見度,更為尋覓理念及品味相近的藝術家及場館夥伴,建立更緊密的網路。

誠然,共製的核心意涵並非只依存於作品,更是在合作過程中,製作、創意及文化的碰撞。以《人性交易所》(2020)為例,兩廳院與結盟場館法國鳳凰劇院合作,由法國導演戴米恩・夏多內執導、台灣演員擔綱演出。計畫期間,演員與導演透過工作坊,共同思辨台灣表演藝術及政治社會等議題;在製作面向,亦合力組成設計及技術團隊。儘管因疫情影響,創作期程大幅縮減,跨國與跨文化的討論及發展也因此受到挑戰,但對兩廳院而言,技術團隊、演出製作的深度交流依然為彌足珍貴的經驗。2020年鳳凰劇院邀請三個人樂團至法國駐村創作兩週,與法國著名現代音樂絃樂四重奏Quatuor TANA共同實驗東西器樂的各種可能,激盪出一場交流鬥陣音樂會。觀眾看到的多是國際共製的結果,但是共製過程中的工作坊、駐村、研發等積累,開拓了更多合作的可能性。

自2021年起,為更有系統化及策略性地尋找共製夥伴,兩廳院開啟Taiwan Week與Asia Connection : Producers Camp計畫。前者旨在讓潛在合作對象知悉兩廳院及台灣表演藝術的創作量能;後者則是希冀打造一個蒐集想法、企劃案,與藝術家和國際製作人一同工作的亞洲共製平台,透過系統性的國際資源整合,強化兩廳院的共製精神。儘管每個共製計畫的屬性及目標不盡相同,相較於單一作品的著墨,基於場館立場的理想共製是更側重整體及平台整合的合作脈絡,在場館、演職員及製作結構的發展上,相互砥礪茁壯,強化跨文化的美學轉譯及工作方法,將台灣的創作推展至更遠的彼方。

藍貝芝:支持創作、對等溝通與深入地方的共同成長

文字 藍貝芝(亞洲製作人平台籌辦委員,樹德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助理教授)

自從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機制成立以來,近期引起不少對於場館及其藝術節(以下簡稱館節)的討論,從獨立製作人的角度來看,面對館節的共製參與有何經驗值得參考與建議,是我關心的面向。首先,在專業人士檢視共同製作的定義和理想中的實踐意義之後,必須在意的是:館節目前大多僅著力於資金和場地的提供,對於其他支持藝術家或藝術討論的結構、資源則需要進一步商榷。

館節從以往脈絡出發,拿的是納稅人的錢給藝術家創作,因此秉持著「出錢的人要有臂距原則」的態度,向來不習慣干預藝術家的創作過程。然而,當館節有意轉型為共製或甚至自製的型態,其「中性」、「客觀」立場則需改變。獨立製作人帶著自家團隊或藝術家與館節合作,除了期待應有對等的「場館製作人」來溝通邀請動機、製作方向和品管,其中重要的思考是:有什麼是能夠累積並有益於劇場生態的?這可以是技術開發、人才流動、知識與價值的導入、建立館節特色等,絕非只是希求市場銷售和正面評論而已。

目前館節的國際共製常仰賴(外包)獨立製作人作為在地製作人(local producer),而和國內團隊的共製也需要更信任團隊的製作人,共製得透過不同角色的製作人分工,讓藝術家和館節同時成長,讓創作與產出的細緻環節更一脈相連。除此之外,提升館節內部工作人員知能、加強跨部門之間溝通,以及建立文化政策思考的例行機制恐怕是當務之急。

當更多地方劇院產生,國表藝館節可以思考的是「分擔責任」和「特色化發展」,例如共製對象能否跳脫藝術家品牌和位階化思考,而與地方館節合作,或創造中小型規模巡演製作,讓資源和藝術量能更深入地方,減少城鄉差距,也能開闊對共製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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