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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一個「有影響力」的人
演出製作事二三

成為一個「有影響力」的人

身為領導者、強者,要有與成員共負的認知,共同負責,共同分享。所以好的製作人不在於多能幹、多有知識,而是要能夠調動起製作成員,藉由引導、誘導,讓成員自動自發去解決問題、困難,也一步步累積每個成員的承擔能力,個個成為互相能夠依靠的整體組織。

身為領導者、強者,要有與成員共負的認知,共同負責,共同分享。所以好的製作人不在於多能幹、多有知識,而是要能夠調動起製作成員,藉由引導、誘導,讓成員自動自發去解決問題、困難,也一步步累積每個成員的承擔能力,個個成為互相能夠依靠的整體組織。

從事於表演藝術業界,身為其中的一員,每一次的製作,在過程中,每一人或多或少,都具有某種程度的承擔力。真正理解與察覺的也是少數。所以辛苦!

近日由於個人戲劇性小事故,原定與例行事務,被迂迴打斷。本就身在多事的行業,也就一個人獨立的、冷靜的、平和的,面對著必要修復的過程。一方面新的學習、一方面又得激勵應變,去跟上持續著運作的世界。神來一筆,多麼令人振奮的生活外一章!生命從來就不是一個樣子。覺得自己是一個對演出製作過程追求完整的狂熱分子(production nerd)——對於如何能夠在身處的行業中,用各種角度去闡述它,去相信它,去說服同伴、後輩,真誠地持續地投入,堅持從事劇場的立場。

演出成果共享  權責卻須分清

關關相連,錯綜又精緻的表演藝術製作的合作關係,其實並沒有曲終人散、拆台聚餐時,所表現出來得那份浪漫。舞台上共享的演出成果是於導演、演員、設計、技術與製作的「我們」。但在過程步驟與執行中,責任也好,權利也好,卻必須要是「分」清楚的。

「分」是指分別、分權、分責。依部門分門別類、階段權重定位清楚、職位責任精確規範。

但絕不是「切分」!在共享的成果裡,因為合作關係,分得有效、有利,更能讓個人理解自己在群體裡的貢獻,進而重視自己的付出,從而尊重集體,將集體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上。尤其是當這兩方面發生衝突時,自然就會堅持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對事對人的價值觀與行為準則,也就會以較有前瞻性的角度去思考與判決。

任何一齣演出製作的成功成果,都是無法搬風移師複製的。每一個製作人,都必須要想辦法與有智慧地去找出方法,以能夠向觀眾交付一個好的作品。

身為領導者、強者,要有與成員共負的認知,共同負責,共同分享。所以好的製作人不在於多能幹、多有知識,而是要能夠調動起製作成員,藉由引導、誘導,讓成員自動自發去解決問題、困難,也一步步累積每個成員的承擔能力,個個成為互相能夠依靠的整體組織。

有影響力的人  創造啟發人思考行動的氛圍

演出是分享給觀眾——演出製作外部最重要的支持者,是一群永遠需要有人來引導的大眾。

表演藝術需要的是視野既能超越過去、現在,並能看見可能的未來,進而了解並身體力行加以實踐、實行的一個有影響力的人。

有影響力的人,成就不在於完成的結果;因為沒到最後一日,沒有絕對的結果。

有影響力的人,在於能夠創造出一個氛圍,啟發人去思考、行動,主在誘發、產出新的可能性,開拓新的觀眾,讓表演不斷地生存下去。無論人們可能認為多麼小而不可為,但它從不小。

有影響力的人,是一個真正「為」社會生存的人!

 

文字|林家文 個兒小 強烈意志 精準性格 慷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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