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麗君(鄭麗君 提供)
特別企畫 Feature 測量你與劇場(之間)的距離 場館體檢:外部回應

當我們討論「公共性」,我們討論的是什麼?

前文化部長鄭麗君:從營運邁向具劇場精神的場域

劇場公共性的實踐,需要外部的反饋予以檢視,我們邀請前任文化部長鄭麗君、「表演藝術評論台」台長紀慧玲,以及當代藝術家崔廣宇,從不同領域、視角提出「當我們討論公共性,我們討論的是什麼?」

劇場公共性的實踐,需要外部的反饋予以檢視,我們邀請前任文化部長鄭麗君、「表演藝術評論台」台長紀慧玲,以及當代藝術家崔廣宇,從不同領域、視角提出「當我們討論公共性,我們討論的是什麼?」

鄭麗君(前文化部長):從營運邁向具劇場精神的場域

要談藝術的公共性,就要先把藝術放回社會。即使是個人創作,人們接近藝術也是個人或社群式的活動,本質都發生在社會裡,應由此層面來談公共性,而不是談誰的藝術有公共性,或劇場有無公共性。

那麼,什麼是「公共性」?我們都認同,教育和醫療對大眾不可或缺,也不能完全交給市場決定,因此政府需要支援。比起其他公共服務,藝術的公共性較為無形,既然藝術不可或缺,政府、市場都能提供,但若市場不提供,政府就必須介入。藝術需要政府承擔較高的公共責任,雖然藝術本身也以產業方式在營運、發展,要完全自償相對比較困難,因此許多國家會有補助。也有觀點認為:公共性不是「有、無」,而是光譜「高、低」之別。

比「公共性」更大的概念是「重要性」。藝術的重要性,一是有「公共性」。二是「多樣性」,這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礎,多樣性也會催生社會的「包容性」和「民主性」。三,藝術本身不一定能自給自足,但它往往具有溢出產業之外、帶動或加值其他產業的效果。

劇場的原型是西方提出的「廣場」概念,人們在廣場與「他者」相遇,「他者」指的是「人跟人」,也可以指「多元觀點」,這樣的自由才可能產生思辨和多樣性,才是藝文場館的本質,若不具備這樣的功能,即使是公立機構也可能不被視為劇場。然而,社會對「公共性」的討論是模糊的,因此場館最簡單的「公共性」就是開放、租借,這只是基本,若缺乏軟體,也不會成為具有劇場精神的場域。

藝術補助和資源提供,有很多觀念需要釐清。倘若沒有思考公共性,創作者拿政府補助,是否就要do something for society or community?我認為要看補助目的和性質。若是支持創作和團隊營運,就不需太過課責,否則會因政府支持而過度介入,但若補助具有政策目的另當別論。場館分配資源也是,預算交付場館就是專業治理,場館如何與社會溝通,有其自由和自主性,同時也承擔社會課責。

場館的定位與營運是兩件事。營運是追求定位的方法,但若營運變成目的,就得進一步思考。藝文場館都是為社會存在,即使受眾再少,藝術創作還是發生在社會脈絡裡,因此,公法人要定位自身的公共性和要追求什麼樣的藝術目標。

專欄廣告圖片
歡迎加入 PAR付費會員 或 兩廳院會員
閱讀完整精彩內容!
歡迎加入付費會員閱讀此篇內容
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
Authors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