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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工作者的工作属性特殊,不容易受到现有的劳动法规规范。(林韶安 摄)
特别企画 Feature 2019表演艺术回顾/现象观察.趋势探索 现象5:青壮年剧场人殒逝,艺术劳动权益受关注

性质特殊难稳定 期待落实工作权保障

今年有多位正值青壮年、属于中坚世代的剧场工作者骤然离世,令人悲悼慨叹之外,也引发艺术工作者的劳动权益讨论,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又多是接案性质,低薪、高工时、没保障几成常态,也造成人才容易流失、经验累积传承不易,久之绝对影响台湾艺术界的整体发展。在今年五月《文化基本法》通过后,其中一点「文化与艺术工作者之生存权及工作权,应予以保障」,终于为艺文工作者的劳权,迈出一步。

今年有多位正值青壮年、属于中坚世代的剧场工作者骤然离世,令人悲悼慨叹之外,也引发艺术工作者的劳动权益讨论,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又多是接案性质,低薪、高工时、没保障几成常态,也造成人才容易流失、经验累积传承不易,久之绝对影响台湾艺术界的整体发展。在今年五月《文化基本法》通过后,其中一点「文化与艺术工作者之生存权及工作权,应予以保障」,终于为艺文工作者的劳权,迈出一步。

近期多位艺文界中生代第一线工作者接连因病骤逝,在创作表演能量累积一定规模、正要伸展一方天地时离世,让艺文界哀痛、感叹、不胜唏嘘。虽然疾病的成因复杂,与职业、工作并没有绝对性的关联,但这一波现象,已引发民间与官方单位,进一步共同省思艺术工作者的劳动权益。

工作性质特殊  劳权谁来把关?

根据台北市艺术创作者职业工会所发起的「艺术工作劳动情况调查」,以问卷形式访查,受访者领域可归纳为视觉艺术创作、表演艺术行政、表演艺术创作、视觉艺术行政、影视/艺术电影、平面设计、剧场设计与执行、艺术策展评论、声音艺术、行动/行为艺术等十大项目,最后共回收1,525份问卷。调查数字显示,有五成艺术工作者,月薪不满三万元,每周平均工时为五十二小时,已超过劳基法定的四十小时;与此同时,调查结果也显示,艺术创作接案人员,工作属性为承揽委任性质,只有27%的工作者,会签署承揽合约,也因此,一旦出现著作权、薪资出现争议纠纷,往往无法保障自身权益,求助无门,权益丧失,十分没有保障。

更遑论有许多接案工作者,正因为没有签属承揽合约,在劳工保险的投保比例不满五成,假如遭逢特殊变故或面临退休等状态,各项基础保障权益皆无,充分点出艺术工作者的低薪、高工时、没保障等现象。

人才总是留不住  薪资结构成长缓慢

此外,艺术工作者长年普遍存在的低薪问题,薪资结构成长缓慢,入行前五年收入成长约为15%,之后进入停滞期,要再成长15%,平均得再花费十年时间,或是兼更多工作,因此不少从业人员往往考虑转行,背后带来的隐忧是人才的流失,以及经验无法传承的危机。

问卷调查也显示,表艺行政工作、剧场设计与执行、表艺创作者的平均时薪,低于平均法定时薪的一百五十元,而剧场设计与执行工作者的每周工时尤其长,平均接近六十小时。

尽管高工时、低报酬,有三成的艺术工作者,认为可接受,或认为这是一份可做超过卅年的工作;约有两成的工作者认为,只要工作无法支撑生活时,或遇上结婚、养家时就会转行;转行的几个时间点,包括入行的五年是第一个门槛,第二个门槛是年龄满卅岁,会因为家庭因素或经济考量而转换工作性质。

自保先学看合约  身分认证有难度

由于艺文工作者的工作属性特殊,不容易受到现有的劳动法规规范,艺创工会理事长蔡坤霖提出,正因为如此,从事艺文工作,在工作上的合约,更是自保的一大法门,「从调查报告里可以明显看到,艺文工作者的工时和他们所获得的报酬,远远低于劳动部所公告出来的水平和标准,如此一来,学会看合约、签合约,更加重要。」

蔡坤霖本身也是中生代的视觉艺术家,对国内艺术工作者的环境与生态,有长年的观察。他很能体察艺术工作者工时不定、工作单位流动的状态,「在艺术圈里,有人还是倾向边创作、边接案,并不是人人都想进入体制,或是想成为固定单位的雇员;这种特殊的工作模式,已行之有年,因此,学会如何签好合约,是在『社会大学』必备的技能。」

蔡坤霖表示,看契约时有几个基本规范可以遵循,「首先是专有名词的确认,契约用词大多是文言文,有太多种可能性需要仔细确认,若有不确定的意思,可以现场发问,顺手上网查,或争取多一点的签约时间,像是『不可抗力因素』的定义和规范究竟是什么?或是『包括……但并不仅止于』,这样的叙述句,也让很多人困惑,甚至不小心把自己作品的著作权全数卖断了而不自知。」蔡坤霖认为,千万不要怕麻烦,「契约一点都不麻烦,举凡口头契约、e-mail信件往返的内容,为所有的工作讨论过程留底,都是自保之道,未来遇上争议,都能提出证据来。」

由于在现行的法规之下,艺术工作者的身分认定不明,申请保险、贷款等,皆不容易,蔡坤霖提出,若能像农民、渔民一样,有特殊的身分认证,也许会多一层保障,但是实际上的认证与实行,蔡坤霖坦言,仍有一定程度的困难,「并不是因为领域是艺术,所以认证困难,而是假如认定了艺术家的身分,那么快餐运送、送货员、快递员那样同样以不定点、不定时工作为业的人,是否也需要有他们的认证?就艺术工作者而言,要做出真正的身分认定,非常困难,也不够实用。」

考察他国经验  打造健康劳动环境

随著立院在今年五月三读通过《文化基本法》,其中一点「文化与艺术工作者之生存权及工作权,应予以保障」,为艺文工作者的劳权,迈出一步。立院也要求文化部在半年内提出《文化艺术奖助条例》修正草案,研议如何具体保障艺术工作者工作权利。

未来艺创工会会陆续到别的国家考察,和相关单位合作,研拟出符合台湾艺术市场机制、制度与规范的作法,提供给艺术工作者和官方参考,蔡坤霖以近期到清迈考察为例,「他们的表演艺术工作氛围、对劳动力的思考与态度,都和台湾接近,但他们非常乐天,因为他们土地与人口密度的分配,和台湾大不相同,市场也大不相同,更让我们明白,台湾一定要理出一条适合自己状态的路,而不是一味的复制他国作法。」

蔡坤霖说,艺创工会会持续为业界发声,并整理各领域的薪资行情,让从业人员有基准点,同时也是提供给官方、大众等对艺术工作领域陌生的人,更多资讯,「想要改革,就要让主事者明白艺术工作者的真正状态,并从中做出真正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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