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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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企画 Feature持续修正体制,为非行少年增能
2021年8月11日,监察委员叶大华、王美玉、纪惠容召开记者会公布「诚正中学桃园分校霸凌、性侵、摇房、聚赌」的调查报告,并在会中提案纠正法务部矫正署,指出矫正署与诚正中学桃园分校均有严重违失。 这些来到矫正学校的触法青少年们,本来应该在进入司法体系后,经由矫正机关妥善辅导,复归社会,但若在矫正机关中更接触到负面的人际网络,可能会落入再度触法的循环中。究竟那些犯错的青少年们,后来怎么了?现阶段的辅导机制,又能如何协助他们呢? 从「虞犯少年」到「曝险少年」 在青少年不慎误入歧途,因触法而需要进到司法体系之前,社会安全网其实已有相关规定,想设法接住这些年轻的朋友们。「以前他们被称作『虞犯少年』,意指可有犯罪之虞。在过往的规定中,逃家、逃学,或是跟有犯罪记录的人交往,都会被视作虞犯。」叶大华解释道,「虞犯」的定义模糊,整体而言,这些人多半是家境贫穷的高风险家庭出身,却不代表他们一定会犯罪。 长年与少年们接触的桃园地方法院主任调查保护官王以凡也指出,在2019年的《少年事件处理法》(以下简称《少事法》)修法前,7岁以上未满12岁的儿童若触法,仍然要被纳入司法体系中处遇,「但你想想,成年人的街友躺在路边,只要没有违法,就不能说他有触法可能,但在街头流浪的小孩子,却要被当成虞犯来看待,这是不合理的。」王以凡直言,使用「虞犯」这个概念,其实是将身陷可能诱发犯罪环境危机中之少年视为另一种「身分犯」,是种标签,而成年人有相同情形并不会被视为虞犯,这也与国际的儿童权利公约不符,于是2019年的《少事法》修法,将未满12岁的触法儿童剔除在司法体系之外,改用社福和教育的方式来对待,并且将「虞犯少年」改为「曝险少年」,强调的是这些孩子们是暴露在危机风险之中,需要行政系统先行辅导,而不是视其为有犯罪之虞的人。 《少事法》作为一部专为保障青少年健全自我成长所制定的法律,针对12岁至18岁青少年,在触犯法律或是有相关曝险行为时,将过往的预防犯罪、管训的思维,扭转调整成保护的思维,排除影响少年成长的障碍,让他在安全的环境中接受辅导与矫治。王以凡身兼少年调查官与少年保护官,她说道,调查官的职责是针对个案作审前调查,汇整出调查报告供法官评估,若法官认为个案少年有「需保护性」,就转由保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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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企画 Feature越过高墙的教育实践
台湾的矫正机关由法务部所属,包括监狱、技能训练所、看守所、少年观护所、戒治所和矫正学校等6类机构。传统上,矫正机关主要专注于纪律、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然而,随著对艺术教育价值的认识日益增加,愈来愈多的机关开始将艺术纳入其辅导计划。 在台湾的矫正学校和少年观护所中,艺术教育被视为一种重要的复原工具。这些机构会导入外界资源,提供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和文学等多种艺术形式的教学课程。这些课程可以提供非行少年发展其创造力、表达情感、培养艺术技能和人文素养,增进自我认识,从而更好地处理情绪和压力,避免再次犯罪,并营造一个相对积极的学习环境,帮助他们重建自信和社会适应能力。这样的学习方式使得艺术教育在矫正机关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学习和发展机会,帮助收容人在改过自新的过程中找到自我表达和情绪释放的方式。艺术教育的目标不仅是提供技术和技能的培养,更重要的是借由艺术的力量,帮助收容人建立自信、增强情感表达能力、培养创造力和批判思考能力,进而促进其成功重返社会。 以目前可见的实践方式中,台湾的矫正机关采取了几种方式来推动艺术教育:首先,许多矫正机关举办了艺术工作坊和展览活动,让收容人参与绘画、雕塑、戏剧、音乐和舞蹈等艺术活动。这些活动不仅提供了一个创造性的平台,让他们展现才华,也让他们有机会与社会互动。例如,台北监狱举办的艺术展览吸引了大量观众,展示了收容人的艺术作品,展现他们的改变和成长。其次,许多少年矫正学校和少年观护所实施了艺术治疗计划,通过艺术创作和表演来帮助受处分人处理情绪问题、增强心理健康。例如,新竹诚正中学与故宫合作、台湾好基金会合作的逆风计划、云门文教基金会以及与国立台北艺术大学艺术与人文教育研究所合作疗育工作坊等,这些外部的社会资源提供音乐、舞蹈和戏剧等形式的媒介,帮助收容人减轻压力,增强情绪表达能力,并促进个人成长和自我发展。 艺术,是一种不可言喻的语言,一种超越牢笼的自由,也是一种人类灵魂的升华。在台湾的矫正机构中,当沉默的收容人们踏入艺术的殿堂,他们的内心被唤醒、被治愈。这股艺术之风悄然地轻轻吹过,力道虽然不大,但希望可以挑起更大的风力,引发最大的效益,以在法规政策、学校、社会等相关机构,相互协作构筑一有益的网络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