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 DANCE
走向迷思和祭仪的「后现代舞蹈」
「后现代」一词在三○年代首度被提出,到六○年代形成理论。在文化艺术的万花筒变幻里,「后现代主义」风格强调观念与实际并重,其中充斥著模仿与符号的文化精神分裂,后工业化的大众媒体面貌,及反现代主义的跨界训练。世界呈现著前所未有的多元;在这样的面貌中,高级与低级、职业与业余、艺术与生活分际渐渐变得模糊不清。艺术家不再想望改变世界以配合自己的观点,剧场内不再传述著大师的故事,大我意识被重新界定,社会常规翻新,都市的中产阶级与知识份子则纷纷成了政治的异议者。 已经是二十世纪的末期了,我们仍浸置在这种后现代的情境之中。限武谈判、银行存款、和公私交情,仿佛都不足信赖。三十年代景气萧条时电影大发利市,启示黑暗中的影像。我们也一样,在文化的混乱中,需要新的娱乐方式的启示。 模斯.康宁汉(Merce Cunningham)、杰德逊舞者(Judson Dancer)、安娜.哈普林(Anna Halprin)等,在五五到六五年间舞出了最初的后现代舞蹈,虽然他们的作品很少被称作后现代。在那个属于「杰德逊纪元」(Judson era)的时代,编舞家们虽然风格各异,但在设计动作时都仍恪遵表演者在舞台上应守的「职务」。他们使用的方法千变万化,自机遇到即兴到图片纪录到规则制定,自对某持续性「单一事件」的关注到运用多媒体来兴风作浪。舞蹈的语汇丰富起来了:有孩童的嬉戏,有日常作息,有社交舞的动作,有运动员、芭蕾舞、现代舞的专业技巧。 在六○和七○年代,第一代的后现代舞蹈编舞家对纯舞蹈开始分析式地探索。伊凡.蕾娜(Yvonne Rainer)的不带感情的舞蹈结构,与当时绘画与建筑的「纯粹主义」互相辉映:「不要壮观的大场面,不要精湛的行家,不要感动也不要被感动,不要魔术也不要信仰。」藉著伊凡蕾娜及崔莎.布朗(Trisha Brown)等成立的Grand Union(197076)舞团,用身体的反射使得舞蹈变得更抽象和简约。 经过了两次严重的经济不景气,到了八○年代以后,表演者在场地、宣传、和财力方面的竞争越来越烈,尤以财务危急最能主导舞蹈市场的需求,而使后现代主义与消费行为合一。编舞家和作曲家、视觉艺术家们协力将完美的技巧重现舞台。第二代的后现代编舞家、日本的舞踏、德国的舞蹈剧场、英国的新舞蹈
文字|陈怡如、平珩
试刊号 / 1992年10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