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二) Feature
節目經紀業者 /時藝多媒體總經理 林宜標
尋找劇院、創作者、觀眾、演出商與經紀公司之間的平衡
大劇院時代帶來的變化絕對會有,而且是正向的。我之前去臺中國家歌劇院一趟,發現很多民眾走進去,這是一個好的現象,一般民眾跟場館有接觸,才不會產生無名的陌生感、排斥感。民眾進到場館是第一步,在場館買票是第二步,從第一步到第二步是困難的,怎麼透過很多形式的活動,慢慢製造這些網絡。
多了新場館以後,過去團體到中南部,面對的等級可能不是國家級場館,現在是。團體怎麼升級是很重要的事,絕對不是座位數從幾百人增加到幾千人增加的問題,而是規模、質量的調整,不然只有國外節目可以進來,本地團體進不去。這是必須努力的過程。
怎麼讓觀眾掏錢出來買票是非常困難的,從這幾年台灣的景氣度來看,大家的藝文消費更保守,明年就會面臨更嚴重的情形。消費景氣是全球問題沒錯,但現在整個亞洲市場,大陸市場慢慢取代台灣,過去好的演出在台灣,因為大陸沒有開放,現在大陸改革開放,好的演出幾乎都移過去,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表演藝術與世界對話這一塊,要努力的還是很多。比如音樂劇,國內本土音樂劇與國外音樂劇落差很大,無論是製作質感、音樂編寫、演員表現、劇場設計等等。舉一個例子,國際知名音樂劇在韓國、日本、中國都改編成當地語言,像韓國,很多藝人、歌手參與演出,這樣的跨界至少讓流行音樂聽眾也去看音樂劇,這也是另一種好的形式。我們也看見大陸,包括《戰馬》、《媽媽咪呀》、《獅子王》都做成中文版,表示業者持續看好這個市場。
自己創作是一條路,可是以國內市場規模,要做到國際規格很辛苦。業者沒政府補助、沒企業贊助,一味要我們支持本土創作是很難的。在台灣做,很辛苦的地方是市場太小了,以台灣元素為主,能打入大陸市場的真的不多,加上語言造成的文化隔閡,更不容易外銷。
談到劇院與創作者、觀眾的理想關係,應該要再加入演出商、經紀公司,五個角色找到平衡,環境才會活絡。但台灣的劇院會顧慮自製、自主,相對比較排斥演出商與經紀公司。可是兩者其實並不違背,因為國際上很多大的節目要透過經紀公司引進,像維也納愛樂、柏林愛樂,都是透過經紀公司跟各地劇院洽談合作。好的演出沒辦法靠自己到處巡演,也應專心在創作,必須要經紀制度支持,讓它運作得更好。如果沒有好的場地,很多好的國際節目也進不來。不管如何,多了臺中國家歌劇院與高雄衛武營還是好事,國際節目有巡演的可能就比較會考慮過來。</p
文字|吳思鋒
第289期 / 2017年01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