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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適巧疫情三級警戒宣布前,「舞蹈空間舞團」在「勥之2」發表兩支形式、議題截然不同的舞作;與此同時,創辦人暨藝術總監平珩出版首部著作《藝想天開:平珩的創意工作學》,凝鍊40年從事藝術行政的「舞功」精髓,扭轉外界對行政的刻板認知:和藝術家一樣,行政人也亟需「創意」才能因應藝術創作的各種突發狀況。 平珩在1984年設立「皇冠舞蹈工作室」、「皇冠小劇場」,1989年創辦舞團,她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任教至退休,身負「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和國家兩廳院藝術總監等職務多年,常任評審、諮詢委員並長期耕耘校園舞蹈教育,多元角色的歷練,讓她得將「藝術行政」闡釋得相當現實與透徹,從沒人知道「何謂藝術行政」的1980年代,她就和舞蹈界的夥伴「邊摸石子邊過河」一起捲起袖子幹活兒。 若非平珩在書中提起,我們都忘了,在林懷民還沒將「舞者」定名之前,台灣過去是稱作「跳舞的」。在還沒有「舞者」這個名稱和職業觀念的洪荒年代,這位投身舞蹈藝術的前輩,究竟是受到什麼樣的啟發,熱愛舞蹈至以身相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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