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 Feature
Q1:藝術的自由到底涉及哪些東西?
反思藝術的「預設」,打開更有趣的世代
若你想像一個適合創作、欣賞和討論藝術的社會,並且列舉這社會的特色,寫成清單,清單上應該會有一行是關於「自由」。如果我們連自由的思考和表達都無法,那藝術恐怕只是奢求。
藝術需要自由,直接了當。在過去兩三百年,人類才剛走出專制時代,而許多台灣人經歷過言論自由相當受限的日子。關於自由,要負面表列很容易,我們隨手就能描述,缺乏自由的不理想的藝術環境長得如何如何。然而反過來說,若要正面表列理想的藝術環境需要的理想的自由到底長怎樣,這好像困難許多。
直覺上,自由的創作就是不受限制的創作,如果你會因為作品內容涉及政治或宗教而受到國家的處罰,那你顯然缺乏足夠的創作自由。然而,只有公權力帶來的禁令會構成限制嗎?想像一下:
你喜歡的藝術類型或風格在社會上受到污名化:其深度受到低估(例如台語文學),不被認真看待或者僅會招引獵奇式的眼光(例如原住民族傳統藝術),或者被認為只適合小朋友(例如20世紀末的動漫電玩)。
在這些例子裡,國家並沒有使用法律禁止你創作,你也不會因為創作受到懲罰,但你的創作基於某些不合理的原因,不會受到社會上多數人的公平看待,許多人不但鄙視你創作的作品,甚至鄙視你,而當中哪個是原因哪個是結果,有時候挺難說的。
在上述情況中,你當然有創作那些藝術的自由,但這自由合理足夠嗎?你會說你能自由地以台語創作,就如同那些用國語創作的人一樣自由嗎?當我們探索這些問題,並不是在單純地向社會抱怨和索討關注,而是退後一步來觀察和思考:那些「讓藝術成為可能」的預設條件和資源,是如何對不同的人造成不同影響呢?
創作自由需要「文化基礎」
追求自由並不是追求我想怎樣就怎樣,畢竟宇宙不是繞著我轉。若我跟幾個同好一起發展了全新的藝術類型,我們要挑起社會大眾興趣、體驗其深度,總是需要一段時間。然而其他人沒興趣體驗是一回事,懷抱偏見並投射污名是另外一回事,我相信這就是上個世紀發生在動漫身上的事情。
進一步思考,當上述偏見和污名奠基在更基礎和廣泛的歧視和不正義上,又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了。有時候一個文化不自由,並不是因為這個文化剛剛才出現因此不受待見,而是因為這個文化過去受到虧待,而此虧待的遺毒綿延至今。有些人相當不幸,屬於曾受殖民壓迫的族群,
文字|朱家安
第355期 / 2023年09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