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 Feature
Q3:我們能自由地詮釋藝術作品嗎?
從哲學觀點,重探評論的限制與自由
藝術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表現形式,除了八大藝術,在當代的哲學討論中,甚至連動漫、電玩都囊括在內。簡單說,所謂的藝術形式(artform),其實就是創作的形式。在一般狀況下,某個創作者有意識地運用技藝或想像力產出一個作品,該產物就被稱為藝術作品。
對於藝術作品的受眾(audience)而言,所謂的詮釋作品,通常指的是去探索隱藏在作品表面之下的意義。例如,我們看完一些非主流的電影,在燈光亮起的那刻,心中可能會有疑問:這部電影到底想說什麼?影像文本中似乎有許多細節,需要我們細細思索、拼湊,而不是像大部分的商業電影,沒有深層意涵,所見即所得。超級英雄打倒反派,拯救世界,故事結束。
兩種「詮釋的自由」
很多人認為受眾有詮釋作品的絕對自由,因為「作者已死」。一旦作品完成,受眾要怎麼去解讀作品都不干作者的事。詮釋的絕對自由,簡單說,就是「我愛怎麼詮釋就怎麼詮釋」。事實上似乎也是如此,如果你想把《哈姆雷特》(Hamlet)背後的意涵理解為是孫悟空透過與妖精打架來獲得更高深的道行,然後把你的詮釋貼在社群網站上,你頂多得到許多哈哈大笑的表情符號😆😆😆,或是困惑留言,這些似乎都不會有什麼嚴重的後果。你或許沒有毀謗或打人的自由,但解讀作品這件事相形之下應該是個人的事,自由自在。
但問題也就在這裡。為什麼把《哈姆雷特》理解成是孫悟空在練功,這樣的詮釋會被笑或讓人感到困惑?因為《哈姆雷特》與《西遊記》根本八竿子打不著關係。雖然兩部作品創作的年代很接近,並且《西遊記》出版在先,就算不去詳細考究歷史,我們也很難想像莎士比亞懂中文而且讀過《西遊記》。更重要的是,我們在《哈姆雷特》的劇本中找不到任何與《西遊記》或孫悟空這個人物的相關聯結。這說明了一點:對作品的詮釋不能是任意的。這就好像我看完《鬼滅之刃》的漫畫之後,對你說這部漫畫是要表達的是,美國隊長即使為人正直卻還是有自己的私心。這時候我的詮釋已經不只是讓你感到困惑了,你可能還會懷疑我是不是精神錯亂。
以上的例子告訴我們,「詮釋的自由」至少有兩種意思。一種指的是受眾可以自由自在詮釋作品而不被干涉,就如同一個人可以想讀什麼書就讀什麼書,想選擇到哪一國旅行就去哪一國。然而,另一種意義指的是受眾對作品的解讀可以不限於一種,但是必須受到合
文字|林斯諺
第355期 / 2023年09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