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常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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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歌剧特辑
我对创作歌剧的看法
我相信今天在台湾创作歌剧,我们不能不兼顾传统民族戏曲与近、现代西方歌剧两者,以前者为民族音乐的根,以后者为创新的营养,来灌漑我们的新歌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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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 Cover Story 〈音乐〉
台湾乐坛八怪象──「资治通鉴」
谈到台湾的音乐环境,真是千头万绪。现在我们的音乐厅更漂亮了,台北人可以坐拥全世界各类表演团体。但是,我们自己的创作与演奏真的更进步了吗?就技术上来看,音乐界本身是有进步了;但若要精益求精,一定要外围的配合。目前是完全配合不了的。 我希望政府官员能多尊重表演艺术家。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都不是立即的投资报酬,至少要经过十几二十年的努力才可以看到一点点的成果。 我今天先谈一些台湾文化界的怪现象和解决的办法: 怪象之一:音乐人口不成比例。人有钱了以后,除了打高尔夫球、唱KTV以外,究竟还从事什么休闲活动呢?全民休闲普查时,若问有多少人将艺术的爱好当作生活的一部份,恐怕只有千分之几吧。 解决之道:欧美地区每20万的人口就有一个歌剧院、舞团、合唱团。一般文化水准高的国家其剧场人口约占总人口数的5%。艺术的薰陶与培养,应从三、五岁开始,就是由「教育」扎根。台北市应该要做全省的表率。台北市的「区」其实相当于地方的「县」,应在各区成立一个类似各县市立文化中心的音乐机构,开放给所有的民众来学习与表演。此外,小学的音乐课应针对培养小朋友欣赏音乐的兴趣而设。 怪象之二:文化建设等于文化中心的硬体建设。两厅院变成一幢引介国外表演团体的华美建筑。 〔编按:根据两厅院1991年7月到92年6月间国内外演出场次统计:国内团体演出229场,国外演出59场,国内外混合演出共4场,亦即国外表演只占约五分之一。(资料来源:两厅院规划组)〕 解决之道:大陆的表演艺术团体全是国家的,没有私人经营的团体。自中央到省到地方表演艺术团体数据保守估计也至少约五千个。他们的「软体」很多,但表演场所大多是破旧脏乱,而且一地难求。反观台湾则完全没有国家级的表演艺术团体。我认为两厅院应该要做各县市文化中心的模范,长期培训表演团体;至少戏剧院要有自己的国剧团、歌剧团、舞蹈团,音乐厅要有西洋交响乐团、国乐团与合唱团。让这些团体经常演出,才能提高水准,经过五年十年的努力后才能找出创作的目标,建立台湾的表演艺术。 怪象之三:自称为「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