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读者来函
在看到内容之前,我们对贵刊的名称是有著很大的想像的。我们以为在现今多媒体表演日渐盛行,艺术范畴间的分界线逐渐模糊消失之际,「表演艺术」是用来称呼并颂扬如Robert Wilson、John Cage等大师所带起的多样性艺术表演风格。因此对《表演艺术》的出现及命名便有如斯的设想,并希冀它代表著跨越艺术阡陌的决心,有著兼容并蓄的精神。 可惜的是,我们发现,《表演艺术》的命名背后似未藏有太多可深究的意涵,在内容的选取上也仅止于以两厅院可供演出的型态为限。即使我们能了解贵刊运作的限制并肯定其作为一先锋者的意义,仍无法免除对贵刊在此一思考上的要求。 台大人文报社 林怡君 怡君同学:谢谢你的来信。 为什么「表演艺术」该界定在「称呼并颂扬如Robert Wil-son、John Cage等大师」的风格上而不及其他呢?作为花了纳税人的钱,也应该提供全体国民的相关知性阅读的刊物,我们永远不可能、也不应该把杂志的内容只限定在「多媒体」或特定的「多样性表演」的范围内。事实上,我们在创刊的试刊号上就作了John Cage的纪念单元,并以他为当期的海报。迄今才出到第三期,我们已报导评论过许多不属于「两厅院可供演出的型态」的演出,包括若干「地下」表演,包括上山下海庙前街口的许多民艺活动、民间演出,我们的「兼容并蓄」当然永远不会够,但也更不可能只以校园标准为标准或只以Wilson、Cage为标准。 但是,我们仍以「跨越艺术阡陌的决心」和「兼容并蓄的精神」与您共勉。 编者 敬覆 几个月来,《表演艺术》的内容与报导为热爱表演艺术的我提供了不少宝贵的资讯,至为感谢,然而,阅读刊物中的剧评时,却发生如下两点疑问: 1.有些节目我没有看过,而表演又是「昙花一现」的东西,缺乏与剧评文字相对应的可能,所以,剧评中「表演细致」、「缺乏整体节奏」等等剧评家的个人论断,只能视为生花妙笔下的散文,可是: 2.即使我有幸看过这些节目,也无法对这种「直观外推」后的结论尽表认同,于是产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困惑。
文字|本刊编辑部
第4期 / 1993年0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