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企画 Feature 年度现象03
迟来的#MeToo时刻,改变表演艺术产制样貌
搜寻《PAR表演艺术》杂志资料库,撇除剧情介绍、历史事件或修辞隐喻不谈,「性骚」关键字最早的纪录,是1995年一篇关于民族音乐发展的文章(恰好也是年度回顾专题)。时值国立艺术学院(现为国立台北艺术大学)成立传统音乐学系之际,文中连带提及他校民族音乐教授被指控性骚扰案件成立(注1)。再次出现,已是2017年城市艺波的纽约报导。这次它有了个响亮的名字「#MeToo」关键字标签(Hashtag)代表的是社群媒体的推波助澜,「MeToo」一词则让个人经验不再只是个案,而汇聚为集体经验并形成社会运动。 在「#MeToo」这场社会运动正式出现之前,权势性骚、性侵并非不存在;然而,一直要等到美国女演员艾莉莎.米兰诺(Alyssa Milano)在社群媒体公开指控好莱坞知名制作人哈维.温斯坦(Harvey Weinstein),引发多名受害者跟进发声,过往私下流传、彼此叮咛的「耳语网络」(Whisper network)才真正被放到台面上。随后而来的取消文化、亲密指导、性别友善劳动环境等讨论,更彻底改变了表演艺术的创作与产业样貌。 从旁观者到局内人,揭开伤口后的难题 2017年底「#MeToo」运动全球爆发后,台湾有很长一段时间是以旁观者的姿态参与其中。以表演艺术圈为例,媒体关注哪个国外大咖编舞家、导演、指挥涉入事件,创作者与团队开始探讨相关题材,机构与政府单位以国外经验参考借镜但对国内零星爆发的个案,多闭口不提。2018年韩国木花剧团《罗密欧与茱丽叶》原受邀来台演出,然导演吴泰锡在韩国的性侵案件,经台韩双方剧场工作者的串联,也在台湾社群引发轩然大波,成为台湾第一次因「#MeToo」取消演出的案例。 若说社会运动之意义,不仅只是揭露创伤与压迫,而能带著改变的动力;那么「#MeToo」的积极意义,也不会只是「我也是」抑或「他也做过」,更要思考该如何前进。从这角度来看,台湾的「#MeToo」早在爆发之前,早已默默开始。韩国木花剧团事件之外,先是电影导演张作骥、钮承泽相继性侵判刑,后又有剧场导演Baboo性骚扰判刑、国家文艺奖得主撒古流被控性侵。一次又一次的案件,引发诸多关于「作品还能不能公开放映╱演出╱展览」、「服刑后是否该被剥
文字|白斐岚
第358期 / 2024年0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