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企画 Feature 十位表演艺术工作者的心声
文化部的眼里要看得见前人、今人和后人
飞人集社剧团艺术总监 石佩玉:可以广建小剧场,为在地表演艺术扎根吗? 最近,剧团主动安排了一趟台湾巡回演出。计划规划了将近一年,行政人员打电话至各地县市中心寻找两百人席次以下的场地。全台湾打一轮,好不容易找到六个。原来,台湾的小型场地居然这么稀少。每一个县市都有一座上千人座位席的文化中心,却没有两百人座位席的小型实验剧场。 听说,大团队到文化中心演出时都可以票房全满,这表示艺文推广的确开始在各地开花结果。但是,这毕竟是外地来的演出,不是在地人的创作,小型展演空间就是用来鼓励在地创作的。试想,如果当地艺术家或深具潜力的创作者希望作品发表,谁有办法可以随便花大钱上大舞台?他要如何「练习」更完整表达在地文化?于是只好远赴他乡如台北或美国或欧洲,于是文化出走。 文化来自在地生活提炼,表演艺术则是文化的结晶,而小型演出空间更是孕育在地创作的摇篮,只可惜现况是,被官员以「观众人数太少效益太低」而一笔删除,甚至让民间苦撑的小型空间自生自灭。 文化部,有可能从中央角度于各地兴建空间,深度培养文化,做「在地表演艺术扎根」的动作吗? 剧场工作者、花莲冉而山剧场核心团员 吴思锋:地方不只需要文化预算 地方不只需要文化预算,如果预算不能透过有效、透明的机制,找到适当的人、适当的活动模式让它发挥作用,文化环境的孕育仍然遥遥无期。例如我所居住的花莲,地方政府依然以兴盖硬体为主要的方向,却忘了软体才是文化软实力的基础。 过去以来,文化局虽然利用既有馆舍,协助地方团体举办展演,却忽略行政、策展、创作等面向的人才培育举措,乃至进行各种交流,以及补助、行政制度未加完善,使用者付费的习惯亦未于地方被推广,只是将每年展演次数的增加便宜行事地与文化环境的累进划上等号,凡此种种皆对艺文团体在地发展形成不够友善的环境,反而导致本来就极度缺乏艺术行政人员、制作机制的地方艺文团体处处掣肘。 经费并不能够疗愈这些积习已久的病
文字|周伶芝、李秋玫、邹欣宁
第234期 / 2012年06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