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eab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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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终点左转为什么要一个人站在_里?
该说是「那里」还是「这里」,我愈来愈不确定了。 如果是那里,我就在看是观众也好,写字抒发也好,那代表了距离。如果是这里,我是被看在演,或导,成了一个标靶(target)。这篇文章我想谈单人表演,却发现自己的定位都在晕眩。 一直对于渴望做solo的人,充满好奇。成为标的或许是表演的某种必然,但成为舞台上唯一的标靶是另一回事。我曾以为的戏剧,是一种编织,人与人与事件与物的串动。我以为的戏剧不是源于一个议题亮点,除非那是创作者脑袋里的灵光。再之后,以为成了作为。羞耻心一勺勺挖起来换,反应过来才发现那原来是消耗品。 第一次注意到的灵光,是《Fleabag》(译作:伦敦生活、邋遢女郎)。我先看了影集,然后看回舞台剧录影。英文台词跟不上,捧著剧本追,前后看了不下十几遍。我拿《Fleabag》影集当教材,每次都失败学员跟不上台词,搞不清楚角色之间暗潮汹涌,不懂要看什么。尽管我都拿第一集用,第一季女主角开场就打破第四面墙,我谈这被用烂的「形式」,如何从舞台过度到镜头,并在之后赋予格外的意义,建构男女主角的关系。更爱反复共读第二季的第一集,那整顿饭吃得惊心动魄我拆解镜头数,视线分析角色。以及演员如何讲话但不停止动作。 因为太喜爱,所以教不好。我总是现场最兴奋的那个,宛如主创Phoebe的狂粉。其实最想谈的核心是「改编」,可是每次到了最后,看著被学员们被轰炸过的表情,我只能轻巧带过。改编是商业技术,是编剧与导演的工作,不是原创。观众只能奢求对美好故事的经验不会被取消就好,能二次享受是宇宙福气。 近几年IP化的浪潮不断,我总是纳闷这浪为何一直打在作者(尤其是文学小说)头上?影视化是转译,原著够好就有外译扩充的潜力,若一开始就用中英交杂的晶晶体写,再翻也依然语意不清。《Fleabag》的成功,让我对「独角戏」有了全新的好感与其说单人表演是充斥著演员技术展现的意图,有没有可能,更大的企图是:他╱她真的好想谈一件事? 于是「演员」这个职业集合,成了「人」。那这跟脱口秀又有什么区别呢?我想起以前在英国学表演时,班上一位丹麦女同学的毕制独角戏,就是在探求这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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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
艺穗独角戏跃上BBC 不礼貌女孩回归伦敦西区
二○一三年以独角戏Fleabag赢得爱丁堡艺穗第一奖的菲比.沃勒-布里琪,就此展开她的奇幻旅程,一炮而红的她不仅将这出戏搬上BBC,今年初还推出了第二季,并将剧场版推往纽约外百老汇,今年夏天则将强势回归伦敦西区。这出描绘一位普通伦敦女性的小品,在诙谐中呈现了受伤的灵魂,让观众在笑声中窥见故事背后非常深沉且细腻的忧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