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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十年來,表演藝術團體逐年學會以藝術行政的專業程序申請補助,然而官方在補助制度的思維卻趕不上表演團體自我成長的速度。文建會轄下的各項補助辦法定位混淆,沒有周詳的審查機制、也沒有公信力高的考核評鑑;撇開藝術價値的見仁見智,忽略數據所呈現的藝術生態,也就經常使得資源的分配掛一漏萬,皆不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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