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北藝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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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專題 Focus 生態現況與行政法人制度20周年回顧
藝術不必營利,信任為制度之本
在以兩廳院為例討論文化類的中央行政法人概要後,第4場共讀會〈地方行政法人運作實務與現況〉邀請兩位文化類的地方行政法人代表苗北藝文中心藝術總監林佳瑩,及甫卸任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執行長、現任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事王孟超分享觀點,引言人則由前任兩廳院總監、資深獨立策展人李惠美擔綱,李惠美也在接下來的第5場共讀會〈表演藝術場館發展回顧從活化、媒合、營運升級到中介想像〉中,由台灣場館與中介組織狀況,討論更加深遠的藝術存在意義問題,並透過比較同期鄰近香港的藝文單位經營狀況,作為台灣藝文場館經營參考。 硬體先行vs.軟體先行 台灣現有的地方藝文場館大多仍依靠公部門資金挹注,可分為直接由縣市政府營運的文化中心,以及制度上較有彈性、專為表演藝術規劃設置的地方行政法人兩類。與台灣藝文公私單位合作經驗豐富的李惠美整理,全台文化中心大致為1980年十二項建設時興建,隸屬於教育部管轄,直至1999年內政部頒發地方制度法,縣市文化局出現,文化中心才脫離教育體系。在先有場館後導入節目的思維下,地方文化中心與行政法人有明顯的任務差異,營運方式視為公務單位,館內與表演團體合作或購置財產仍使用標案或採購法、組織分類單純、預算多以一年期為限、人力配置極簡,團隊進場後許多工作都需要自行處理。 地方行政法人的出現初衷是希望能在尊重藝術專業上,對法規與行政事務加以鬆綁。但就許多第一線執行經驗來看,無論是什麼樣的制度與遊戲規則,場館與公機關相關人員之間的信任關係,仍是場館經營最關鍵的一環。以苗北藝文中心與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的分享論之,雖然同屬地方行政法人,但兩者在行政法人的文化治理經驗上卻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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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戲劇、竹編工藝展 向藝術結合觀光邁進
今年二月才上任苗北藝文中心藝術總監的林佳瑩,是國內資深的藝術行政人才,在她的策畫下,雖然仍在疫情威脅中,將於十月登場的「2020苗北藝術節」大膽邀來多位大咖藝術家共襄盛舉,內容包含了音樂、戲劇與傳統工藝等。林佳瑩期待藉由苗栗兼具山海景致的多樣性文化,吸引旅客前來,順道參與藝術節的活動,讓藝術結合觀光,帶動人潮,讓苗栗成為魅力動人的藝術觀光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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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
第一名
一般而言,當賣座未達滿座時,開演前「適度」地自行調整座位其實是「人之常情」,尤其是地方場館,多半會「睜一眼閉一眼」的見怪不怪,但在苗北,場內服務同仁是人手一張購票座位表,因此很容易辦識出觀眾是否變動座位,問起吳主任怎麼敢那樣「堅持」行事?他睜大了眼說:「當然要這樣啦,不然怎麼推不同票價的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