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 Feature
難題 03
AI掀著作權爭議,法律如何詮釋與回應?
21世紀AI人工智慧進入各行各業,文創產業也在時勢潮流中受到AI的重大衝擊,藉由AI製作的表演藝術作品,創造交響樂曲、音樂劇、圖片、文案、故事劇本、舞蹈⋯⋯繽紛新穎變化多端,挾其多變又奇幻的姿態,奔向舞台,映入觀眾的眼簾,撞擊台上台下每一顆猝不及防的心!
AI生成的各項舞台著作,滿足人類文明藝術提昇的好奇心,也開啟了表演團體與創作者無數的疑惑。究竟AI作品有無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AI可以擁有著作權嗎?如果欲利用AI生成的藝術作品,如何處理授權關係?本文將嘗試從音樂演出、舞蹈與舞台劇等各種AI完成的成果,自智慧財產權的觀點切入,釐清實務刻正經歷的問題與法律詮釋。
音樂著作權並不屬於AI貝多芬AI第十號交響曲
一年一度由台灣大哥大公司主辦的花火音樂會於2023年10月21日在日月潭熱烈展開,樂興之時管絃樂團演繹由奧地利組織「卡拉揚學院」(Karajan Institute)用AI續寫的貝多芬遺作第十號交響曲,驚豔全場!聆賞之餘,對於法律層面之衝擊頗值深思,樂團演奏AI貝多芬第十號交響曲,需否先取得授權?向何人(貝多芬或AI)或何單位取得授權?探討這一系列的問題之前,需先解析第十號交響曲音樂作權之歸屬。
卡拉揚學院負責人羅德(Matthias Rder)自2019年夏天起,聚集來自各國的音樂學家、作曲家與資訊科技專家,共同開發AI演算法「貝多芬人工智慧」(Beethoven AI),嘗試學習貝多芬的樂風,為其續作第十號交響曲。該團隊以貝多芬遺留的作品、筆記、第十號交響曲的手稿,以及曾影響貝多芬音樂風格的作品指導AI深度學習;同時,團隊也教導AI樂理,讓它理解交響曲的格式、結構以及樂器的搭配方式。最終,AI在逐漸演算與修正後,成功完成第十號交響曲,並於2021年10月9日在貝多芬的出生地德國波昂市(Bonn)進行全球首演。
貝多芬第十號交響曲的音樂著作權歸屬何人?貝多芬、羅德、Beethoven AI或AI團隊?由於貝多芬於1827年過世,其未完成的遺作第十號交響曲已成為公共財,任何人皆可利用(參照著作權法第43條)。羅德
文字|蘭天律師
第359期 / 2024年03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