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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時代下,藝術家們的合作與生存策略
國際共製在當今全球化的文化背景下,已成為表演藝術領域中一種重要的合作形式,促進了全球文化的多樣性和藝術的繁榮發展。臺北藝術節策展人林人中應藝術組織「在地實驗」之邀,於7月下旬以「國際共製與委託創作:與藝術家及機構合作的策展實務」為題,深入探討了國際共製的定義、模式及其對藝術產業的影響。(註)
國際共製與台灣表演藝術產業的發展歷程密不可分,特別是自2010年代以來,隨著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三館的成立及2022年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的開幕,台灣的文化基礎設施日益完善,這些改變對藝術生態產生了深遠影響。藝術家在進行獨立創作時,與機構合作的可能性愈來愈大,而這種合作形式正是國際共製的核心。
兩個以上的國際製作夥伴 參與作品生產過程
林人中進一步解釋國際共製的定義和模式。由於台灣也有許多國際合作,但這和國際共製不同。他引用了由歐洲當代表演藝術網絡組織(IETM)和韓國藝術管理服務(KAMS)共同研究的資料,指出國際共製涉及兩個或以上的製作夥伴,這些夥伴可能是藝術節、劇院或視覺藝術機構。他們通過合議的契約,共同投入資源支持一項製作或以發展過程為主的計畫。共製的核心在於過程,夥伴不僅僅是出資,更重要的是參與作品從無到有的整個生產過程。
共製的兩種主要模式為「共資創投」(The co-financing model)和「藝術或文化上的合作」(The artisitc or cultural collaboration) 。共資創投主要是指製作夥伴在資金上共同支持一個藝術作品的生產過程,例如支付人事費、購買研究資料、場地租賃等。普遍常見的共製是由劇院提供設備完整的劇院空間給藝術家去進行發展製作新作品及展演,這種共製方式的成果將是由主辦製作單位發表國內或世界首演。而一個共製計畫可包含兩個至十多個製作單位。
比如今年在台灣國際藝術節演出的《這不是個大使館》,就是由台灣的國家兩廳院和瑞士洛桑維蒂劇院聯合製作,作品通過探討國際政治和文化交流,呈現了一個獨特的視角。名單中還可以看到許多其他共製單位,像是柏林藝術節 (Berliner Festspiele)、維也納人民劇院 (Volkstheater Wien)等,這些單位就比較有可能是進
文字|王顥燁
官網限定報導 202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