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 Feature
十位表演藝術工作者的心聲
文化部的眼裡要看得見前人、今人和後人
飛人集社劇團藝術總監
石佩玉:可以廣建小劇場,為在地表演藝術扎根嗎?
最近,劇團主動安排了一趟台灣巡迴演出。計畫規劃了將近一年,行政人員打電話至各地縣市中心尋找兩百人席次以下的場地。全台灣打一輪,好不容易找到六個。原來,台灣的小型場地居然這麼稀少。每一個縣市都有一座上千人座位席的文化中心,卻沒有兩百人座位席的小型實驗劇場。
聽說,大團隊到文化中心演出時都可以票房全滿,這表示藝文推廣的確開始在各地開花結果。但是,這畢竟是外地來的演出,不是在地人的創作,小型展演空間就是用來鼓勵在地創作的。試想,如果當地藝術家或深具潛力的創作者希望作品發表,誰有辦法可以隨便花大錢上大舞台?他要如何「練習」更完整表達在地文化?於是只好遠赴他鄉如台北或美國或歐洲,於是文化出走。
文化來自在地生活提煉,表演藝術則是文化的結晶,而小型演出空間更是孕育在地創作的搖籃,只可惜現況是,被官員以「觀眾人數太少效益太低」而一筆刪除,甚至讓民間苦撐的小型空間自生自滅。
文化部,有可能從中央角度於各地興建空間,深度培養文化,做「在地表演藝術扎根」的動作嗎?
劇場工作者、花蓮冉而山劇場核心團員
吳思鋒:地方不只需要文化預算
地方不只需要文化預算,如果預算不能透過有效、透明的機制,找到適當的人、適當的活動模式讓它發揮作用,文化環境的孕育仍然遙遙無期。例如我所居住的花蓮,地方政府依然以興蓋硬體為主要的方向,卻忘了軟體才是文化軟實力的基礎。
過去以來,文化局雖然利用既有館舍,協助地方團體舉辦展演,卻忽略行政、策展、創作等面向的人才培育舉措,乃至進行各種交流,以及補助、行政制度未加完善,使用者付費的習慣亦未於地方被推廣,只是將每年展演次數的增加便宜行事地與文化環境的累進劃上等號,凡此種種皆對藝文團體在地發展形成不夠友善的環境,反而導致本來就極度缺乏藝術行政人員、製作機制的地方藝文團體處處掣肘。
經費並不能夠療癒這些積習已久的病
文字|周伶芝、李秋玫、鄒欣寧
第234期 / 2012年06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