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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佩玉(許斌 攝)
特別企畫 Feature 文化部登場,我希望…… 十位表演藝術工作者的心聲

文化部的眼裡要看得見前人、今人和後人

飛人集社劇團藝術總監

石佩玉:可以廣建小劇場,為在地表演藝術扎根嗎?

最近,劇團主動安排了一趟台灣巡迴演出。計畫規劃了將近一年,行政人員打電話至各地縣市中心尋找兩百人席次以下的場地。全台灣打一輪,好不容易找到六個。原來,台灣的小型場地居然這麼稀少。每一個縣市都有一座上千人座位席的文化中心,卻沒有兩百人座位席的小型實驗劇場。

聽說,大團隊到文化中心演出時都可以票房全滿,這表示藝文推廣的確開始在各地開花結果。但是,這畢竟是外地來的演出,不是在地人的創作,小型展演空間就是用來鼓勵在地創作的。試想,如果當地藝術家或深具潛力的創作者希望作品發表,誰有辦法可以隨便花大錢上大舞台?他要如何「練習」更完整表達在地文化?於是只好遠赴他鄉如台北或美國或歐洲,於是文化出走。

文化來自在地生活提煉,表演藝術則是文化的結晶,而小型演出空間更是孕育在地創作的搖籃,只可惜現況是,被官員以「觀眾人數太少效益太低」而一筆刪除,甚至讓民間苦撐的小型空間自生自滅。

文化部,有可能從中央角度於各地興建空間,深度培養文化,做「在地表演藝術扎根」的動作嗎?

 

劇場工作者、花蓮冉而山劇場核心團員

吳思鋒:地方不只需要文化預算

地方不只需要文化預算,如果預算不能透過有效、透明的機制,找到適當的人、適當的活動模式讓它發揮作用,文化環境的孕育仍然遙遙無期。例如我所居住的花蓮,地方政府依然以興蓋硬體為主要的方向,卻忘了軟體才是文化軟實力的基礎。

過去以來,文化局雖然利用既有館舍,協助地方團體舉辦展演,卻忽略行政、策展、創作等面向的人才培育舉措,乃至進行各種交流,以及補助、行政制度未加完善,使用者付費的習慣亦未於地方被推廣,只是將每年展演次數的增加便宜行事地與文化環境的累進劃上等號,凡此種種皆對藝文團體在地發展形成不夠友善的環境,反而導致本來就極度缺乏藝術行政人員、製作機制的地方藝文團體處處掣肘。

經費並不能夠療癒這些積習已久的病癥,「如何有效運用預算」、「建立透明的補助及評鑑機制」是中央必須輔導、扶植地方建置之必要,而非分配預算後便撒手不管。隨著文化部預算較之文建會時期的增加(暫且撇去組織改造的內部因素),地方拿出「窮縣」、「資源均衡」、「三等國民」等話語擴大競爭資本,強化中央政府虧欠情結的頻率鐵定愈發高張。文化部作為中央部會,能否在這樣的輿論中維持適當的節奏,陪伴地方孕育成熟的文化環境,將是無可迴避的試煉。

 

聚光工作坊負責人、技術總監、國家技術發展協會常務理事

李俊餘:請尊重並重視劇場幕後工作人員 

我希望文化部成立之後,在大型活動的資金能夠清楚畫分、簡單、透明化,事前公開於網路,包含經費狀況、如何提撥,甚至主動告知可補助的項目。政策上,如「提升全民的藝術水平」、「活著就是文化」都過於廣泛,我期待文化部能有更詳盡的政策擬定。

處於弱勢的劇場幕後工作人員,首先必須團結,並相互鼓勵。幕後技術工作大多由freelancer組成,生活品質不穩定,權益也無法受到保護,進而產生流動率高與剝削等問題,我期待政府能與民間組織,如台灣技術劇場協會(TATT)一同輔助工會的成立與運作。並協助進行基本勞工調查,建立認證制度,以適當發開市場與人才安置。此外,我也希望有專門為表演藝術界舉辦的大型獎項,尤其針對劇場設計和幕後技術選拔優秀者,有鼓勵便有進步的動力。

面對文化場館的建設,以台北為例,我認為蓋愈多愈好!幕後工作人員便不須因應演出的性質而臨時、通宵搭台。定目劇也應以台灣本土文化的戲劇舞蹈為主。並且,更需有管理單位將服務觀眾置於一切之上,目前政府將此委外給民間單位承包,我希望不要因產值無法增加而逐年削減預算,這對委外單位與觀眾都是一種損失。

最後,我最想要強調的就是:請尊重並重視劇場幕後工作人員。很多進入到劇場工作的年輕人和我一樣,喜歡這份工作本身並沒有錯,過去或許不被理解,但我希望付出能有相同收穫,不只要有合理的價錢,也希望擁有同樣的價值。(整理  施彥如)

 

資深劇場行政

李慧娜:文化部的眼裡要看得見前人、今人和後人

我希望,文化部真的就是文化部,不是「文化經紀公司」、不是「文化活動中心」、不是「文化創意產業公司」、不是「文化買辦」、不是「文化建築公司」、不是「文化金主」……喔不,或許「文化金主」是個不錯的想法;那,我希望,文化部能做個有觀點、有遠見、有方法、有膽識、有行動力的「金主」。我希望文化部眼中的「文化」不只是產業,更不只是商業,不要只把產能和產值的數據作為價值評斷的唯一指標,我希望文化部的眼裡要有「人」,要看得見前人、今人和後人。最後,在龐大國家機器的各部會當中,我希望「文化部」心中要有自信,要大聲說話。

 

【文化部Log】站長

周力德:對文化部,平常心看待就好

我希望表演藝術界對文化部不要有太高的期待,以免有太大的失落。龍應台在二○○八年初發表過一文〈台灣未來,一塊三毛?〉她攤開二○○八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發現如果總預算是一百塊,文化只占了一塊三毛。她說:「在二○○八年,我們交給政府的每一百塊錢裡面有廿塊是拿去買武器、擴軍備的,只有不到十二塊用來發展經濟,十一塊半放在教育,五塊多錢發展科學,一塊三毛錢分給文化發展。真的,就是一塊三。」

四年後,當年的旁觀者進入體制成了當局者,但我攤開二○一二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發現她的文章可改寫如下:「在二○一二年,我們交給政府的每一百塊錢裡面有十六塊是拿去買武器、擴軍備的,十四塊用來發展經濟,十二塊多放在教育,五塊多發展科學,一塊五毛錢分給文化發展。真的,就是一塊五。」四年來,國防可以減少四塊,經濟可以增加兩塊,但文化只能從一塊三到一塊五,多兩毛而已;「文化立國」喊得震天價響,但政府面對文化、思考文化、挹注文化,並無結構性的改變。

在結構依舊、思維不變的大環境裡,未來的表演藝術界不會因為文化部而帶來太多正面效益,當然,也不會有太多負面衝擊,因此對文化部,平常心看待就好。獻給燃燒熱情任勞任怨的表演藝術工作者一句話:歡喜做,甘願受。

 

藝術行政

平:藝術教育,要放眼未來也要回顧過去

由於常需要去歐洲參加藝術節,我發現歐洲教育單位每年都有預算來支持學生看表演藝術節目。學校會安排觀賞節目的類型與數量,即使學生是被規定前來欣賞,但他也會根據每次觀賞後的經驗,認識自己的喜好,漸漸培養藝術欣賞的習慣。在美術館等視覺藝術的機關,同樣也是有各種年齡層的學生參與。觀眾的年齡層總是非常廣的。

這樣的藝術教育從何而來?我認為成人的年齡層相當重要,當大人有此概念後,能影響下一代。國外劇場設有推廣部門,專門進行「繼續教育」的工作,有計畫地長期培養觀眾。國內目前兩廳院有類似的活動,如在暑期舉辦青少年營隊,演出前的節目導聆,藝術宅急配,給與專業人士也有「大師工作坊」等等。其他劇院針對親子或兒童觀眾,也有延伸活動。文建會一直將「增加藝文欣賞人口」為目標,教育部也有藝術教育網,如果各部分資源能更有效地整合,讓藝術學習在萌芽後繼續落實於欣賞活動中,才有紮實的影響。而執行這些藝術學習活動的經驗,非常需要有記錄和研究,認識不同年齡層的各種的學習模式,以利推廣活動經驗的累積。

持續學習對於專業人士的「充電」也很重要。各類專案除了事前研究,文化部在專案過後也要積極整理綜合性的討論。每個單位透過經驗分享,從中認識到其他的經驗,也可以看到其他的可能性。資源或平台都有了,能夠如何有效運用,擴展學習的全面化,將眼光放遠「未來」的培養,與回顧「過去」歷史的經驗,才是對於藝術教育推廣的全面建立。(採訪 鄒欣寧  整理 施彥如)

 

十方樂集藝術總監

徐伯年:希望以尊重的態度和良好的政策輔助藝術創作者

面對文化部成立的訊息,我們一方面有所期待,但更多的是擔憂無法發揮理想的作用。事實上,當前的政策考量常跟選票相關,在總統四年任期中,可能任命三至五個文建會主委,每個主委又希望在他們的任期內,做到老闆和選民都可以看到的政績。在這樣的條件下,所有能做的就只有急功近利的事物。而諷刺的是,文化的累積卻是無法立竿見影的,倘若維持一樣的價值觀與思維,那麼升格與否便沒有太大的差異了。

作為一個主管文化藝術事務的主要部門,必當明白藝術工作者有各種不同的屬性。以十方樂集的經營為例,樂團的取向是嚴肅音樂,作純藝術的創作、研發與演出。雖是非常冷僻的小眾文化,卻是精緻藝術的開展。縱使走在金字塔尖端,但作為先鋒者,它扮演的是「種樹予後人乘涼」的角色。然而近年「文化創意產業」的推行,選擇性地強調某個文化產品往規格化、工業化、商業化的發展。如此一來,普羅大眾的共鳴愈大,團隊便愈一窩蜂往底層修正,於是市場導向的創作產生排擠,導致精緻藝術便在這效應中被犧牲殆盡,這不該是文化決策人所樂見的結果!

經費的短缺使得一線的表演者過著游牧般沒有保障的生活,無奈他們卻是在台灣最具有創造力和能量的一群。但是文化部成立後顯然要照顧的範圍更廣闊,日後將有更充裕的經費?或者反而被稀釋掉?都是未知的問題。不過在這之前,這個機構的心態上必須調整,不能認為自己具有資源分配者的崇高地位、掌有權力,而迫使藝術工作者為政治、為市場服務。期待未來的文化部能夠以尊重的態度和良好的政策輔助藝術創作者,讓團隊能自由無虞地拓展最大的想像。(整理  李秋玫)

 

戲劇工作者

傅裕惠:請補助支持創作者,而非支持經營模式!

多年參與補助單位(特別是公部門)的送案、評審和評鑑的作業流程,總會磨平我有限的精力和想像,我個人最感挫折和憂心的便是這類補助制度,間接都在鼓勵少數一、兩種劇團經營和製作模式;例如,商業化。有時候我會擔心,這不過是一群少數人玩的一種遊戲,市場沒有擴展、行銷不夠多元、跨業經營不夠大膽,製作人沒有遠見和視野!雖然我無意全盤否認這種評鑑標準的客觀性,只是,還有沒有別的管道?能包容別種創意生成的可能性?或者,有沒有足夠的規劃,能讓不同的審查眼光相互檢驗和對照呢?

美國舊金山灣區一位劇場導演和劇團經營諮商蕾貝卡.諾維(Rebecca Novick),以她多年投入創團經營和觀摩生態的經驗,針對美國近廿來的補助環境,在美國藝文補助聯盟(GIA)去年春的期刊報導中指出,有愈來愈多的年輕藝術家在經濟不景氣的壓力下,另覓「出路」。其中幾項建議跟台灣小劇場目前的發展特色相當類似,例如美國紐約的ERS(Elevator Repair Serice)便是以機動聘雇專職人才的模式,持續經營;也有一個例子值得台灣效法、且我個人相當躍躍欲試的方式,就是美國13p劇團。這個劇團是由十三位劇作家組成,特色是輪流由編劇自己擔任藝術總監,執行自己作品的製作,全團十三人共同投資參與,看起來很像另類「標會」;最有趣的是,這個團聲稱在完成十三齣製作之後,就會毫不留戀地自行解散。

公部門文化單位對於藝文生態的責任,在於開發和保護;唯有創造各類創作模式的生存空間,台灣藝文創作才有多元的可能性。公部門不應將補助責任轉嫁給生態環境中的評審與學者——畢竟,台灣戲劇圈甚至藝文圈子相當窄小,彼此之間存在著相當微妙的影響和互動。此外,也應避免以各種評鑑數字來論斷創作者該不該受到補助,而是該開闢補助管道、發表空間和創作場域,讓民間的獎項、競賽和市場(或觀眾),來淘汰和篩選藝術創作者,或說,來留住屬於特定族群的藝術家。眼見愈來愈多補助和策展單位,都在玩同樣的經營遊戲,消耗著幾乎同樣一批的創作者,搞得他們沒有時間喘息,大家究竟是在補助創作者?還是在補助某種經營模式呢?

 

註:GIA Reader, Vol 22, No 1(Spring 2011)

 

無獨有偶工作室劇團行政經理

曾麗真:盼整合各種地方劇場推廣計畫

文建會近年來投入經費於劇場推廣計畫,包括媒合團隊駐館、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等,然而卻沒有統一的管理政策,有時甚至相互牴觸。例如,無獨有偶為文建會扶植團隊之一,依規定每年要自辦數場售票公演,不過當我們到地方文化中心演出時,卻遇到文化中心正在舉辦免費活動(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即使我們的演出再精采,也無法吸引觀眾付費進場觀賞。因此,我認為劇場活化計畫可與扶植團隊高品質的演出結合,提早安排時程,更能將各項計畫整合,免於讓各團隊單打獨鬥。

二○○九年文建會開始執行媒合團隊駐館的計畫,補助團隊倉儲、行政,也釋放在地閒置場館供團隊利用。無獨有偶連續三年申請此計畫,至花蓮推廣偶戲、展演及教學,民眾反應熱烈。第二年,我們試圖找文建會管轄的花蓮酒廠合作,卻因場館委外經營制度,一年一簽,因此管理者不願提早安排場地的使用。今年決定找花蓮文化局合作,卻找不到合作窗口,駐館計畫只能夭折。

還有,各地場館管理人員素質及設備維護情形落差頗大,有些管理人劇場專業素養不足,場館設備平時欠缺維修。我認為,派專業的人進駐場館是必要的;文化部成立後,希望能安排這些劇場管理及技術人員定期參加專業訓練課程,才能和表演團隊溝通。

另外,我建議未來舉辦表演藝術活動時,要限制招標廠商的背景,以專業劇場者優先,避免商業利益扼殺藝術價值。並且期望文化部能整合轄下的各個推廣計畫,養成觀眾進入專業劇場的付費習慣,保障專業的演出團隊。(採訪 鄒欣寧 整理 柯喬齡)

 

資深舞台管理者

楊淑雯:培養劇場管理與技術人才迫在眉梢!

未來幾年台灣從頭到尾陸續會有十個場地會落成,設備一個比一個先進,甚至先進到將會造成國內表演藝術舞台設計及技術的大轉型。但是一直沒有聽到政府對未來的劇院管理人員有怎樣的準備動作。殊不知蓋硬體固然不容易,但營運管理的軟實力,才是讓整個劇院散發光芒的原因所在。

在四月廿日的《文匯報》有篇關於西九文化區將臨,香港政府對藝術行政人員的培養計畫(註1);三月十六日大陸的《光明報》也有篇管理人才短缺的報導(註2),提到未來幾年大陸將有十家左右大劇院建成並交付使用,劇院管理人才相對短缺,因此國家大劇院將設立高級劇院管理人才培訓獎學金計畫,預計五年內培養三至四百位劇院管理人才。

對應於香港、大陸對管理未來新劇院群的準備,台灣做了什麼?在文化部成立之際,我深深期許:

1. 重新思考劇場管理人員之聘用方式與位階:在目前「文化中心」體制之下,受限與科、處級別的人員人數限制,劇院的管理人員數目明顯不足。除了人數不足之外,現下的聘用管道:年約聘、招標企業營運、基金會管理等,不是招收不到對的人,就是對的人無法生根。

2. 薪資架構要調整,除了學歷之外,期許專業聘用資格能納入給俸考量。

3. 現行及未來高級及中級管理人員的培訓計畫。對一般公務人員要給予劇場專業知識,對劇場人要授與體系運作管理概念及做法。

4. 簡化採購程序及公文流程:技術劇場有其專業安全考量,因此高低價差不應該是最主要決定思考。最底價得標者,往往提高了劇院安全的危險性。

劇場是個非常複雜綜合性的機構,除了一般事務性部門,場地維護機電部門、還有需要特別專業的舞台、燈光、音響技術人員,更不用說他們常要面對的非常特殊的藝術創作者。文化藝術管理及技術管理人才是比劇場硬體設施更需要重視的,他們才能真正地讓死的建築活了過來,並且發揮功能,讓觀眾得到藝術文化的養分。這樣的人才的培育養成計畫迫在眉梢!!

 

註:

1.《文匯報》報導全文詳見:paper.wenweipo.com/2012/04/20/OT1204200001.htm#mood

2.《光明報》報導全文詳見:news.xinmin.cn/rollnews/2012/03/16/14053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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