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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多年討論,《娛樂稅法》迎來重大變革。立法院會4月24日三讀修正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此次修法由朝野各黨無異議通過,被外界視為推動藝文與娛樂產業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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