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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文創」兩字當道的時代,藝術家比任何時代都更卑微,因為在我們這個所謂的文創社會,藝術家不但要懂得經營自己,更要懂得如何提案子申請補助,而提案的文案有一定的寫法,一定的社會觀或文創邏輯,藝術家可能窮盡一生也不會寫那種文案,就譬如我自己就不會寫。
我說寫作者最好有個其他工作,其實意思與維吉尼亞.伍爾芙說過的經典名言差不多:女性要從事寫作,最好有錢和屬於自己的房間。那麼,女性如何擁有錢與自己房間呢?如果僅僅是靠丈夫提供,那麼不是屬於自己的,如果是屬於自己的,那麼錢從哪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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