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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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戏剧的五四三一个字都不能改吗?
一日跟友人相聚吃吃喝喝,友人问我,剧本是否一个字都不能改。 这个问题颇让人疑惑,一个字都不能改这种想法,从未出现在我任何一次工作中,相反的排练中我很常改剧本,以戏好看为主,而且每个导演、演员有他对角色的想像跟理解,这个想像跟理解来自于创作过程中,编导演激荡出对于角色的理解,演出可说是一段编导与剧本共舞的过程,最好的编剧视角是在排练时站在观众的角度看这段演出,而不是拿著舞谱要演员每一个动作都完全复制。 但哪边是可以改,哪边改了会伤筋动骨? 「你就是会知道。」 一个字都不能改的想法,或许来自于把剧本当成文学作品,但比起字斟句酌的用字,剧本更像是「在特定的时间跟空间中一连串付出代价的因果律」,有一个或数个所有人都必定在此处交织的空间,角色有一个外在目标,因为这个目标产生种种阻碍,最后克服阻碍、付出代价实现外在目标时才发现自己的内在目标,以棒球比赛打比方,剧本等于是棒球规则,3好球出局、4坏保送、3人出局攻守交换,打满9局,投球出去之前要捕手跟投手之间打暗号取得共识,这个时间逻辑跟因果关系的组成让棒球赛成为独特且需要团队合作、以3这个数字为核心构成扣人心弦的时刻(3好球、3人满垒、3人出局攻守交换、先发9人打满9局等等)但不一定每一场球赛都精采,要看个别的球员(演员)、总教练(导演),是以在剧本创作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建立起如同比赛规则的因果律,至于一个改一个字两个字,这就好比争执球员的头发,或衣服上赞助厂商要绣英文还中文,枝微末节,除非这个改动改变了任何比赛的规则,比方说传球时垒上跑者「身体的一部分接触垒包即安全上垒」,变成「两只脚站在垒包才算上垒」,这种严重改变比赛方式的改动,才是真正编剧要谨慎思考、影响骨架的改动,若否,应该让球员跟教练在最能极大化发挥战力的状况下比赛,才是一场好球赛。 至于演出长度限制而做的修改,就像是成棒变成少棒,9局变7局,本质不变下即可。 角色成为传达特定立场的工具 米兰.昆德拉在他的经典随笔《被背叛的遗嘱》中提到「悬置道德审判并非小说的不道德,而是它的道德」。 为什么要花一段时间看完一个作品,得到跟看一篇社群文一样的观点? 脆(threads)化的戏让作品也跟著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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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往事
成为「表演派」的3个阶段
「我也想做个『表演派』。」李宝春这么说。 1950年在中国北京出生的李宝春,来自戏曲世家祖父李桂春、父亲李少春都是文武双全的老生演员,母亲侯玉兰亦是京剧旦行演员。他曾问过父亲:「你要算哪个流派?」李少春这么回答:「我是余派基础,发挥自己条件,想做个『表演派』,多创造几个不同角色形象。」 经历家学、北京市戏曲学校、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样板戏年代,在移居美国后,来到台湾延续演员生涯,李宝春似乎正把父亲所谓的「表演派」一一履行;而30岁前的他,在不同名字里,还体现不同的时代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