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跟友人相聚吃吃喝喝,友人问我,剧本是否一个字都不能改。
这个问题颇让人疑惑,一个字都不能改这种想法,从未出现在我任何一次工作中,相反的排练中我很常改剧本,以戏好看为主,而且每个导演、演员有他对角色的想像跟理解,这个想像跟理解来自于创作过程中,编导演激荡出对于角色的理解,演出可说是一段编导与剧本共舞的过程,最好的编剧视角是在排练时站在观众的角度看这段演出,而不是拿著舞谱要演员每一个动作都完全复制。
但哪边是可以改,哪边改了会伤筋动骨?
「你就是会知道。」
一个字都不能改的想法,或许来自于把剧本当成文学作品,但比起字斟句酌的用字,剧本更像是「在特定的时间跟空间中一连串付出代价的因果律」,有一个或数个所有人都必定在此处交织的空间,角色有一个外在目标,因为这个目标产生种种阻碍,最后克服阻碍、付出代价实现外在目标时才发现自己的内在目标,以棒球比赛打比方,剧本等于是棒球规则,3好球出局、4坏保送、3人出局攻守交换,打满9局,投球出去之前要捕手跟投手之间打暗号取得共识,这个时间逻辑跟因果关系的组成让棒球赛成为独特且需要团队合作、以3这个数字为核心构成扣人心弦的时刻(3好球、3人满垒、3人出局攻守交换、先发9人打满9局等等)但不一定每一场球赛都精采,要看个别的球员(演员)、总教练(导演),是以在剧本创作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建立起如同比赛规则的因果律,至于一个改一个字两个字,这就好比争执球员的头发,或衣服上赞助厂商要绣英文还中文,枝微末节,除非这个改动改变了任何比赛的规则,比方说传球时垒上跑者「身体的一部分接触垒包即安全上垒」,变成「两只脚站在垒包才算上垒」,这种严重改变比赛方式的改动,才是真正编剧要谨慎思考、影响骨架的改动,若否,应该让球员跟教练在最能极大化发挥战力的状况下比赛,才是一场好球赛。
至于演出长度限制而做的修改,就像是成棒变成少棒,9局变7局,本质不变下即可。
角色成为传达特定立场的工具
米兰.昆德拉在他的经典随笔《被背叛的遗嘱》中提到「悬置道德审判并非小说的不道德,而是它的道德」。
为什么要花一段时间看完一个作品,得到跟看一篇社群文一样的观点?
脆(threads)化的戏让作品也跟著脆化了。
每当社会处于极度焦虑、意识形态壁垒分明的时期,艺术往往就会成为「道德教科书」。这种「先画靶再射箭」的模式,在过去中有许多先例。
- 好莱坞的「海斯法典」(Hays Code)时期(1934-1968)是美国影视史上最著名的道德净化期。当时的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将「禁忌」和「慎重」列表编篡成他们的「大宪章」,禁止宗教的亵渎、禁止以负面形象描写他国政治人物、性暗示或性裸露、非法贩毒等项目,要求描绘正确的生活态度,禁止电影对犯罪产生同情,要恶有恶报等,这造成了大量自我审查,也促使一些聪明绕开禁忌的方式,例如电影《美人计》让接吻的男女3秒钟分开一次以避开接吻不得超过3秒的规定,最后镜头持续两分钟,或是希区考克《北西北》的最后一幕,透过火车进入隧道暗示男女主角在火车上做爱,创造了许多隐喻方式表现性爱场面,也喊停多部谈论纳粹集中营的电影。
- 文革样板戏(1967-1976)强调要「高大全」、「红光亮」、「三突出」,角色没有了内在冲突,对手常常被描写得极为邪恶,太过黑白分明角色就显得卡通化。
- 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说教主义(Victorian Didacticism)试图透过当时的小说——当时连载小说就如同当今人们追剧一样,许多作品被期待为教化的工具,比如在《The History of the Fairchild Family》(1818)中就让父母带著吵架的小孩去树林里看杀人犯被处以绞刑后的尸体。
而这时期的畅销百万小说几乎禁不起时代的考验,被淘汰了。
每个人都有其焦虑担忧害怕之事、在世间挣扎痛苦的时刻,无论如何创作若成为某种立场的传声筒,角色丧失了辩证、灰色空间,如果个人的担心焦虑害怕,在创作前跟创作后,观点都一样的话,那似乎没什么好做,因为并没有透过提问跟探索有了仅属于这一次的想法。
创作需要用尽全力保有辩证空间,创作以外继续缓慢的自我修行、放空发懒。自我期许吧,毕竟把某些角色想得很坏非常轻松,当太过轻松,作品面对评价的时候心情上会很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