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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对表演艺术而言,是一把两面刃的利剑。政府对于消费端的刺激和鼓励,的确可能形成更活络的市场;但是,市场反映的是大众口味,而不是艺术和美学的品味。也就是,民间增加的消费支出,不一定能够支持坚持创作品质的本地表演艺术团队,反而可能助长更多通俗、哗众取宠的节目。政府必须清楚意识到,以表演艺术而言,文化创意产业的根本核心是社会的文化与创意,不是漂亮的行销术语和亮丽的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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