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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劇與歌仔戲,在台灣都被稱為「地方戲」,雖然條件很不相同,卻也有其相似的軌跡。本刊特地邀請兩個劇種中具代表性的兩位演員──王海玲與唐美雲,針對她們的養成教育、演出歷程以及近期參與新編戲的經驗,進行交流與激盪。
台灣的豫劇因王海玲而存在,因王海玲而出色,「王海玲」三字的意義,直等於「台灣豫劇」。在劇隊熟習於操作現代劇場的編導制度,以大場面大製作的新作行銷豫劇多年之後,作者提出「王海玲價值」的視角,期待「現代劇場」與「王海玲價值」的關係,能以「相得益彰」代替「互相的妥協與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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