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壇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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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第四屆表演藝術傳播人才硏習班招生
由文建會主辦、財團法人義和公益文敎基金會承辦、國立台北師範學院音樂系協辦的「第四屆表演藝術傳播人才硏習班」將於四月二十日展開爲期六週的訓練課程,硏習班費用由文建會全額資助,課程包括表演藝術概論、認識舞蹈、音樂與舞蹈、樂器概論、樂曲分析、歌劇欣賞、音樂與影像、總譜與分鏡、硬體設備介紹、導播概論、節目製作、成音概論、映像美學、構圖與運鏡、舞台空間硏究、實務操作、分組訓練等,師資由各表演藝術科系敎授及廣播電視導播、製作人擔任,包括曾道雄、陳永明、張照堂、方光申、黃國治、曾素芝、彭廣林、張世豪、吳素禎等。
本屆課程由往屆音樂傳播製作錄影的範圍擴大爲含括音樂、舞蹈、戲劇等表演藝術節目的製作錄影。硏習期間將安排多場表演彩排,E. F. P實習錄影,由學員分組實際操作,學習表演藝術錄影技巧及節目製作流程。結業時將由國內表演藝術團體提供一場演出,讓硏習班畢業生實況錄影。
報名資格:
導播製作班:音樂、舞蹈、戲劇之表演藝術相關科系、從事表演藝術工作或具導播實務經驗者;
錄影製作班:大專以上大傳、廣電、視聽、電影等相關科系或具導播、攝影、錄音等實務工作經驗者。報名時間:即日起至四月八日止。洽詢電話:(02) 27185468
(編輯室)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補助基準修訂
國家文藝基金會歷經一年的資料彙整與探討,將修訂補助基準,修訂方向包括:補助申請期程調整及創作補助的修訂。
基金會爲鼓勵藝文團體(工作者)及早進行年度規畫,自民國八十九年開始,各類別「創作」及「排演場所租金」申請期程爲一年一審;各類別其他各項補助調整爲一年三審。
創作補助方面,補助名額爲申請者二分之一名額,至多十名,申請計畫完成後,可再依作品發表計畫另提出申請;同時將另增加「委託創作」及「展覽(含劇場藝術之展示)」項目。
(編輯室)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持續「親近藝文」與「資源結盟」計畫</stron
文字|本刊編輯部、襲加、文天元
第76期 / 1999年04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