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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灣帶來繁榮經濟發展的科技產業,是否能如政府的期待順利地推動表演藝術趕上世界潮流?運用數位科技呈現的視覺藝術是跨領域為表演藝術加分還是使其質變?兩者的關係是平等還是主從?答案恐怕還要數年後才會浮現,絕無法從二○一○這股風潮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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