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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爵士樂領域中,除了少數技藝超群的鋼琴家,能在樂團中擁有『話語權』的,如在大樂團中負責獨奏、1940年代後小型樂團的核心主奏人物,多為管樂手;在女子普遍不興學奏管樂器的時代,樂團中的女性成員多半以歌手的角色出現。這角色雖說是靠嘴吃飯,卻不見得擁有音樂上的話語權,直到擬聲唱法出現,始讓爵士女伶們從金絲雀(the Canaries)晉升為能與樂手們平起平坐的爵士歌手(jazz singers)。」(註1)賴曉俐這段刊於《PAR表演藝術》雜誌2018年8月號的文字,精準描繪了爵士音樂史的性別配置與配器。想著那些擁有高度「聲量」的爵士女伶,她們在舞台上存在,似乎並不代表在舞台上的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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