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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社團活動」成為課綱的一部分,成為每週必須參與的固定課堂時間,真的能夠提供學生屬於「課外」的知識與技能嗎?或者,這樣還算是「課外」教育嗎?當我們用成人的眼光回望自己的高中社團生活,或是用成人的方式制定相關規則,認為是教育改革的一環,對於現役高中生而言,真能感受到實質幫助?或是符合了他們的需求? 這次,我們與青少年表演藝術聯盟合作,邀請參與花樣年華青少年戲劇節的6位現役高中╱職生,分成「正方:贊成現行社團規劃」與「反方:反對現行社團制度」,於紀念台灣文化覺醒的「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藉由某種時空對照的畫面構成與概念,透過高中生的彼此討論,回扣當年台灣新文化運動對於「結社」的價值,進行一場能夠暢所欲言、不按照任何規則的「微辯論」,以正方、反方交替陳述的方式進行。同時,也在他們都喜愛戲劇的前提下,以「戲劇社」與「戲劇參與」作為主要案例,作為辯論內容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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