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二) Feature
創作、經營者╱全民大劇團導演、團長謝念祖
閃開,讓專業的來
我不太懂什麼是大劇院時代。劇院對於我們創作者來說只是建築物,不代表什麼指標意義,重點還是得回歸到作品,要看藝文活動有沒有因為大劇院變多而更加地蓬勃。當然也許建築物變多,一些大型的表演或許能因此走出台北,去到台中、高雄,達到推廣藝術的效益。關鍵仍是創作者與觀眾的關係如何在大劇院中發生?並不是每齣戲都適合大劇院。
第一個,需要思考市場。我們的市場是否能吸引那麼多的觀眾?大劇院兩千人的座位,要是觀眾沒坐滿會很慘。在大劇院中,從舞台布景到人員編制,各方面都需要擴大,更要考慮背後的資金運作,製作上需要不同的思考邏輯。所以第二要思考商業機制。大劇院時代要找出能運行的商業機制,讓觀眾買票看戲,不能單寄望政府補助。但是大劇院有檔期問題與審查機制,沒有改變這些限制,可能性仍令人擔憂。此外,舊有場地會不會變成蚊子館也是問題。公營限制太多,政府應該獎助民營劇場,活化創作和市場。
這幾年表演藝術最有活力的應該是台北辦的「藝穗節」,牽涉到人的部分。也許裡頭作品不是最好,但沒有了大劇場那種說不出一套標準的審查,亂七八糟的活力展現非常棒,表現出台灣的自由。不過說到跟世界對話,若不再提「雲門舞集」,可能比較難想到具體團體。國際劇場藝術節邀團隊來台演出算是文化交流,然而由兩廳院官方主導的交流仍是菁英文化。這也沒什麼不好,只是對於處在那圈子外,眾多實際在台灣創作作品的眾多團隊幫助有限。所以真要推薦,我想還是藝穗節那種活力。
劇院與創作者、觀眾的理想關係是什麼?基本上就是看創作者和觀眾的關係。劇場的珍貴處在於由舞台上的創作者和台下的觀眾一起完成演出,所以必須要有流動和理解。劇院只是殼而已,它提供了創作者和觀眾在一個空間當中,去理解作品呈現。在那段時間過程中,觀眾有理解、有感動、有憤怒、有喜愛。所以劇院不應該自己做節目,那是「假會」(台語,不懂裝懂之意)。
大劇院時代對我的工作沒有造成改變,我們劇團本來就是做大戲。也許日後可能的改變在於,若一次申請就能訂下台、中、南三地檔期,工作上會方便點。但至少場地變多,仍舊很棒。大劇院演一場,可能就抵其他地方兩場,可以把經費做更妥善的運用。像我們今年就開始巡迴,去台中演《當岳母刺字時媳婦是不贊成的!》,票房全滿。你說有沒有市場?有的。
最想給年輕的劇場
文字|王威智
第289期 / 2017年01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