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荒煙漫草
選擇
1999年第一次入圍金鐘獎,被通知要走紅毯,那時我還在大學念書,找了同班同學陪我一起。下課後我和同學趕忙從關渡到了國父紀念館旁的麥當勞;離場館最近有洗手間可以換裝的地方。換了衣服稍作整理,想到走紅毯好像不適合提著大包小包的行李,附近沒有置物櫃,也沒有其他人可以幫忙,只好把自己和同學的便裝、雜物都塞進一個大袋子中,藏在國父紀念館的草叢裡。典禮結束後我到草叢裡拾回我的行囊,慶幸東西都還在。沒有公車了,只好再坐計程車回到台北車站。
對於一個窮苦的大學生來說,這其實是趟很辛苦的行程;合身的西裝、不破爛的皮鞋對我來說都是奢侈品。那時捷運只到台北車站,更不用說從台北車站搭計程車到國父紀念館來回的車資,幾乎是我一週的飯錢。那時的我對走紅毯這件事也感到十分的困惑,我飾演的是一位遊走在社會邊緣的青年,他的生活、生命多舛,我扮演著他,最後走上了紅毯,是榮耀他的生命故事,還是藉由他在彰顯著我的人生?這件事,是對的嗎?
幾年後第二次入圍,我也還在學校念書,這次決定不走紅毯了,直接出席典禮。有些朋友守著電視沒看到我,直到要頒獎前透過轉播才發現我幾乎沒什麼裝扮坐在觀禮席上,覺得不可思議,一些前輩也不懂為何我要放棄讓自己曝光的機會。
又過了幾年,參加某個連續劇的拍攝,我算是主要角色之一,上映前有例行的記者會,結束後被當時的經紀人唸了一頓;我穿著一身黑,沒有裝扮,和工作人員一起站在最後面。而我對此也感到困惑,一個作品的完成是台前幕後所有人共同的努力,我就是這個群體中的一分子,沒有誰是特別重要的,也沒有誰不是。而長年的劇場訓練吧,讓我習慣一身黑;作為幕後工作人員不論run show或換景時,是不能穿著太鮮豔的顏色的。
這些矛盾糾結在多年後當然也適應了,第三次入圍,我很正常地走在紅毯上,很大方認分地換上公司幫我準備的光鮮亮麗的服裝,站在最前面拍照;入圍是個榮譽,應該要大方接受讚美。但是我知道,某部分的我很痛苦,也很不快樂。
我詮釋著不同角色的生命,不是為了要藉此得到注目,或形塑自我成為偶像,也不是只將他們的故事當作茶餘飯後的消遣;他們的生命豐富了我,指導著我,甚至畫出這世界的各種色彩,不論是醜陋、骯髒、不堪入目的。這個世界的殘缺與真實,都警惕著我們歡愉不是理
文字|莫子儀
第355期 / 2023年09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