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達終點左轉
為什麼要一個人站在_裡?
該說是「那裡」還是「這裡」,我愈來愈不確定了。
如果是那裡,我就在看是觀眾也好,寫字抒發也好,那代表了距離。如果是這裡,我是被看在演,或導,成了一個標靶(target)。這篇文章我想談單人表演,卻發現自己的定位都在暈眩。
一直對於渴望做solo的人,充滿好奇。成為標的或許是表演的某種必然,但成為舞台上唯一的標靶是另一回事。我曾以為的戲劇,是一種編織,人與人與事件與物的串動。我以為的戲劇不是源於一個議題亮點,除非那是創作者腦袋裡的靈光。再之後,以為成了作為。羞恥心一勺勺挖起來換,反應過來才發現那原來是消耗品。
第一次注意到的靈光,是《Fleabag》(譯作:倫敦生活、邋遢女郎)。我先看了影集,然後看回舞台劇錄影。英文台詞跟不上,捧著劇本追,前後看了不下十幾遍。我拿《Fleabag》影集當教材,每次都失敗學員跟不上台詞,搞不清楚角色之間暗潮洶湧,不懂要看什麼。儘管我都拿第一集用,第一季女主角開場就打破第四面牆,我談這被用爛的「形式」,如何從舞台過度到鏡頭,並在之後賦予格外的意義,建構男女主角的關係。更愛反覆共讀第二季的第一集,那整頓飯吃得驚心動魄我拆解鏡頭數,視線分析角色。以及演員如何講話但不停止動作。
因為太喜愛,所以教不好。我總是現場最興奮的那個,宛如主創Phoebe的狂粉。其實最想談的核心是「改編」,可是每次到了最後,看著被學員們被轟炸過的表情,我只能輕巧帶過。改編是商業技術,是編劇與導演的工作,不是原創。觀眾只能奢求對美好故事的經驗不會被取消就好,能二次享受是宇宙福氣。
近幾年IP化的浪潮不斷,我總是納悶這浪為何一直打在作者(尤其是文學小說)頭上?影視化是轉譯,原著夠好就有外譯擴充的潛力,若一開始就用中英交雜的晶晶體寫,再翻也依然語意不清。《Fleabag》的成功,讓我對「獨角戲」有了全新的好感與其說單人表演是充斥著演員技術展現的意圖,有沒有可能,更大的企圖是:他╱她真的好想談一件事?
於是「演員」這個職業集合,成了「人」。那這跟脫口秀又有什麼區別呢?我想起以前在英國學表演時,班上一位丹麥女同學的畢製獨角戲,就是在探求這兩者
文字|鄧九雲
官網限定報導 202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