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說是「那裡」還是「這裡」,我愈來愈不確定了。
如果是那裡,我就在看——是觀眾也好,寫字抒發也好,那代表了距離。如果是這裡,我是被看——在演,或導,成了一個標靶(target)。這篇文章我想談單人表演,卻發現自己的定位都在暈眩。
一直對於渴望做solo的人,充滿好奇。成為標的或許是表演的某種必然,但成為舞台上唯一的標靶是另一回事。我曾以為的戲劇,是一種編織,人與人與事件與物的串動。我以為的戲劇不是源於一個議題亮點,除非那是創作者腦袋裡的靈光。再之後,以為成了作為。羞恥心一勺勺挖起來換,反應過來才發現那原來是消耗品。
第一次注意到的靈光,是《Fleabag》(譯作:倫敦生活、邋遢女郎)。我先看了影集,然後看回舞台劇錄影。英文台詞跟不上,捧著劇本追,前後看了不下十幾遍。我拿《Fleabag》影集當教材,每次都失敗——學員跟不上台詞,搞不清楚角色之間暗潮洶湧,不懂要看什麼。儘管我都拿第一集用,第一季女主角開場就打破第四面牆,我談這被用爛的「形式」,如何從舞台過度到鏡頭,並在之後賦予格外的意義,建構男女主角的關係。更愛反覆共讀第二季的第一集,那整頓飯吃得驚心動魄——我拆解鏡頭數,視線分析角色。以及演員如何講話但不停止動作。
因為太喜愛,所以教不好。我總是現場最興奮的那個,宛如主創Phoebe的狂粉。其實最想談的核心是「改編」,可是每次到了最後,看著被學員們被轟炸過的表情,我只能輕巧帶過。改編是商業技術,是編劇與導演的工作,不是原創。觀眾只能奢求對美好故事的經驗不會被取消就好,能二次享受是宇宙福氣。
近幾年IP化的浪潮不斷,我總是納悶這浪為何一直打在作者(尤其是文學小說)頭上?影視化是轉譯,原著夠好就有外譯擴充的潛力,若一開始就用中英交雜的晶晶體寫,再翻也依然語意不清。《Fleabag》的成功,讓我對「獨角戲」有了全新的好感——與其說單人表演是充斥著演員技術展現的意圖,有沒有可能,更大的企圖是:他╱她真的好想談一件事?
於是「演員」這個職業集合,成了「人」。那這跟脫口秀又有什麼區別呢?我想起以前在英國學表演時,班上一位丹麥女同學的畢製獨角戲,就是在探求這兩者的方法差異。印象中她面臨最困難的問題「即刻性」——不斷的重複排演讓表演很難保持新鮮,抑或是,語言台詞在建造的過程中就必須把一種鬆弛、信手捻來的語感包含進去。這也是我覺得《Fleabag》的舞台劇近乎無懈可擊的先決成功要素就是在於Phoebe對語言的掌握。
幾年前在國外大獲好評的另一齣獨角戲《Prima Facie》(譯作:初步舉證),卻讓我重回對單人表演的反感。開場前10分鐘我就開始擔心女主角需要氧氣和水。儘管她的肺活量撐了1小時40分鐘,但我的觀賞體感像5個小時一般漫長。這故事承接了#metoo浪潮,目前也正在轉譯,不但要改編成影視,還會有小說。我對於後者文學化的興趣大過於影視化,角色的心理狀態很有機會在文字裡擴延,但對攝影機來說,絕頂的肺活量完全無用武之地。
接著《馴鹿寶貝》的靈光出現了。看完影集後,我讀了舞台劇劇本,如果硬要與《Fleabag》對照討論,在改編技術上後者依然毫無懸念地勝出,可是《馴鹿寶貝》最可貴的是主創Richard Gabb始終小心維護著他的核心——重點不是跟騷狂或是喜劇演員的心酸,更不是後續的真人秀現場,而是創傷經驗的「無處安放」。劇本尾聲有一段台詞,呼應影集的最後一幕,可說總結了上述提到的3部作品的一個共同核心:
「身為觀眾,我們期待藝術帶有真實與品德,但往往真實是不帶道德的。事實是複雜又矛盾的。如果我把自己敘述成一個完美受害者對她是不公平的。把她敘述成完全的變態也是一樣。事實介於兩著之間。」(I think, as audience members, we expect art to be virtuous and tell the truth, but the truth isn’t always virtuous. Sometimes the truth is messy and morally complicated. It wouldn’t be fair to paint myself as the perfect victim because I wasn’t. It wouldn’t be fair to paint her as a remorseless psychopath because she wasn’t it. It’s somewhere in the middle.)
我之所以搞不清楚面向,正是因為發現了那中間視野。我想,如果真要一個人站在那裡,是因必然要面對這裡的「虛構集體」。一齣優秀的單人表演,觀眾從買票的消費者不知不覺成為標靶。打破第四面牆從來都不只是一種戲劇手法。
你其實從未旁觀,你是對象,你身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