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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響如何驅動身體共振?深度解析謝克特的聲響拼貼與身體敘事
提到侯非胥.謝克特(Hofesh Shechter)的舞蹈,腦海中會浮現出什麼畫面呢?是不是震耳欲聾的音樂與那轉化自民間舞蹈的身體動作。在當代眾多知名編舞家裡,謝克特也是極少數能同時自己編舞、自己作曲的舞蹈家。
謝克特獨特的舞蹈動作語彙其實與他深厚的音樂背景有關。1975年出身於以色列耶路撒冷,從小學習鋼琴和打擊樂,也接觸民族舞蹈,以鋼琴演奏入讀耶路撒冷音樂舞蹈學院後開啟正規舞蹈訓練。畢業後進入歐哈德.納哈林(Ohad Naharin)領導的巴希瓦舞團(Batsheva Dance Company),期間接觸到著重探索、開發感官覺察,透過豐富的意象刺激想像力,以訓練身體靈活度和爆發力的Gaga技巧。初到倫敦時期,謝克特曾以鼓手的身分參與樂團演出,樂團解散後,加入以色列編舞家雅絲敏.瓦迪蒙(Jasmin VARDIMON)的舞團擔任舞者,轉往舞蹈發展。這段經歷讓他對身體動能與內在感知之間的關係產生深刻理解。
回顧20世紀西方近現代舞蹈史,音樂與舞蹈被賦予同等分量的作品,大多是編舞家與作曲家的合作,如:新古典芭蕾大師喬治.巴蘭欽(George Balanchine)與作曲家伊果.斯特拉溫斯基(Igor Stravinsky)的現代芭蕾,或是摩斯.康寧漢(Merce Cunningham)與作曲家約翰.凱吉(John Cage)的機遇舞蹈。在編舞音樂分析理論中,舞蹈與音樂因自身元素之間的關聯性,能夠形成多層次的關係,大致可區分為:節奏的、力度的、織體的、結構的、性質的或模擬性的6類,彼此相互構築出動作與聲音的深層連結。因此,音樂與舞蹈的合作關係一般有兩種模式,一是如巴蘭欽提出的「看見音樂」(seeing the music),利用肢體動作反映音樂中的旋律、節奏等形式;二是如康寧漢的實驗,舞蹈與音樂在創作過程中彼此獨立,到演出時才相遇,形成偶然的結構關係。這樣的合作模式依賴雙方在藝術觀點與美學品味具備極大的共識,否則總有一方需要妥協。
文字|鄭宜芳
官網限定報導 2026/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