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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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荒烟漫草对话
表演是为了谁?是为了观众?角色?导演?还是自己? 16岁左右在临界点剧象录,我看著吉兴哥在写角色作业,他在一张白纸上画了两条线,分出了3个区块,分别写著:演员、角色、自我。 大学毕业时,我带著对未来的疑惑去找我的表演主修马汀尼老师,我说我不知道将来该往什么方向走,是朝影视产业发展,还是在剧场。 马老师说,我应该想的是,你可以为那个环境做什么,付出什么,够不够努力,以及有什么资格可以留下。 退伍后持续思索著表演的意义,年轻的我有了3个结论:一是创作,二是娱乐,三是代言。 创作指的是各种形式、美学、技艺上的追求、探索与挑战。娱乐包括观者身心灵的洗涤、陪伴、启发或宣泄。代言是指代替世界上的其他人或任何角色,说出他们的故事和存在。 年过30之后,有了一点点的经历与成就,但对于个人的追求淡了,想著我还能做什么。我够努力了吗?我该努力的方向是什么?自我成就吗?我有为这个环境尽了什么责任吗?身为一个演员,除了名利以外,你可以为这个环境做什么呢? 其中之一就是期许自己能以身作则,让更年轻一辈的演员看到、知道面对表演,身为一个演员,可以有的态度是什么。这不是一个标准或批判,而是一种选择。 然而这样想,是否又太夜郎自大了呢? 于是又继续想著这个老问题,表演是为了谁? 多年来已习惯照著从吉兴哥那学到的角色作业方式去提醒、质问自己,和自己对话。 「演员」可说是一份职业、工作、身分;「角色」是你现在要去扮演的对象,或在演出中要接受的任务;「自我」是回到你这个人本身,所有关于你的一切。这三者既为一体又各自独立,并相互影响著。 「演员」是一辈子的训练和要求,不论多有经验了,永远回到最基础要求自己;反过来也会检视「自我」是否过分偏执「演员」这份认知,让创作「角色」的过程僵化,失去了可能性。 如果角色性格边缘,充满暴戾之气,扮演过程中一定会过渡、影响到「自我」及「演员」上,那也要小心;是否藉「角色」之名来满足「自我」对表演的虚荣或匮乏,或是以此刻意彰显「演员」能力的表现。 这三者同样也会相互牵制,譬如对「角色」茫然或无助的原因其实来自于「自我」,而非表演能力;或是太在意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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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活志 Behind Curtain
通向自我之路
透过当下的感受性,艺术家或是提出创作的诉求,或是积淀为表演的能量透过《谁怕艾未未》与《刘若瑀的三十六堂课》两书,我们看到了「当下」如何以不同的方式搭建他们的艺术之路一条通向自我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