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 Feature
對「完成度」的想像
開始帶高中社團是在2006年,契機是行政院文建會舉辦的「超級蘭陵王青少年創意短劇大賽」,台北市明倫高中戲劇社需要創作與排練上的建議,經由牽線,我以自身華僑高中戲劇社的參賽經驗來支援這個社團,後續又陪伴明倫高中戲劇社製作「青少年表演藝術聯盟」所舉辦的「花樣年華青少年戲劇節」演出,多次工作磨合後,便擔任該社團的指導老師。
討論「帶領高中社團」這個主題,或「戲劇教育的成長功能」之前,我坦承自己進入高中社團指導的初始,並不具相關專業教育背景(當時僅是重考生),與高中生的互動,很早即奠於校外戲劇比賽機制的諮詢關係,環繞著如何讓演出正式完成、如何服膺不同主辦單位的獎懲規則等等,功利性相當明確,但這種「明確」並不代表在策略上就相對成熟、精準,「權威性」更是常被挑戰,社團很多時候是針對社內「經營方向」進行最大公約數的嘗試與摸索。
指導老師與校方間的認知整理
嘗試與摸索,常肇於彼此雙方差異的感知與整理上。
一開始與明倫高中戲劇社接觸,首先有感的是校風的區別。華僑高中戲劇社指導老師是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學生擔任,依系上所學,制定標準戲劇社課內容,教授關係已定型;明倫高中戲劇社當時的指導老師是由校內有興趣的教職員來兼任,若無人兼任,社團活動每週就以學生自行分組即興演出度過。因為習慣這種自主的社團模式,學生主見也偏重,會直接在課堂上質疑活動意義。兩三次的走走停停,最終還是在與社員確認共識後,才重新展開課程安排,且與學生協議之外,學校的需求、資源、期程、規定與社團管理態度也須納入考量。
對大多數校方而言,社團比較像是教育部所規定的義務性的評鑑,以要求社團繳交基本的活動記錄即可。積極的學校會視社團為招生門面,慣例跟學生接洽校慶製作與校外活動的資訊。有些高中對於社團的支持,體現在良性競爭的重視上,對表現好的社團依規範獎勵,歷屆社團記錄亦保存完善。有些高中則是對社團抱以互助互惠的角度,給予實質資源的同時,亦希望社團能回過頭來推廣校內活動。
對於學生社團的支持,不同校風各有考量,但至少在受理學生意見上,只要社團於課堂範圍內提出必要性的需求,校方大多都會提供一定程度的資源協助。因應學校不同差異,如何讓社團學生認知校方管理狀態、大小期程、熟悉資源的申
文字|鄭智源
第353期 / 2023年05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