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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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企畫 Feature 編劇提案:面對犯罪事件,如何透過創作重新思考?
劉勇辰:事件永遠是「羅生門式」的敘事
在我電腦桌面一個叫「創作」資料夾裡,躺著許多寫到一半的劇本。 其中不少都來自於當時在新聞上最聳人聽聞的標題,在看到的一瞬間,便產生了非把它記錄下來不可的衝動。我會搜索大量資料,並建成一個個的資料夾,在裡面你會看到事件逐步發生、揭露,最終爆發,並隱約能聽見受害者的哭聲、世人的嘆息。 裡頭包括了轟動社會的偷拍事件、虐童案、#Metoo事件⋯⋯這些題材之所以後來我沒寫下去,大多是因為不知道還該說些什麼?會質疑自己是不是在迎合大眾的獵奇心態,滿足人們的窺視慾望?把真實生活的苦難,寫成戲或故事,又會不會傷害到倖存的人?僅憑在劇場中,短暫地對這類慘劇驚鴻一瞥,真的就會讓人做出改變嗎? 然而其中也有案件,是我一直想寫,只是方向還沒想好的。其中一個資料夾叫「新北國三生殺人案」。 事件發生在2023年的耶誕節,新北市,一位郭姓的國三男生快步衝進了隔壁班教室,持彈簧刀向另一名楊姓少年捅了10刀,頸動脈、左胸、腎臟,每一刀都正中要害。少年歷經兩天搶救,宣告不治。 當警方調查殺人動機時竟發現,郭男根本不認識被害人,殺人的理由,是與他剛一同轉入新學校的林姓乾妹,在午休時想找隔壁班朋友聊天,卻被管秩序的楊男以「妳不是我們班的」要求離開。於是她找乾哥去替自己出氣。最終,警方分別依殺人未遂、教唆罪移送兩兄妹;少年法庭裁定郭男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林女責付監護人帶回。 這件事在當時引發了巨大輿論,不僅是因為殺人,而是有人發現,林女在Instagram上留下「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的限動,引發了網友與兄妹友人間的留言戰,進而造成全網對兩人發動公審、肉搜,挖出郭男家庭破裂、渉入幫派且有前科等細節。之後,新北地院又以網友行為違反《少事法》而要求下架相關貼文。 有發現嗎?在這起事件中不管是網友還是法院的初衷,都是想要保護未成年人,但也都失敗了。這就是描寫「真實犯罪」讓人容易想放棄的原因,因為在這類故事裡,往往沒有贏家,也缺少讓人心滿意足的解決方法。 但之所以我還是想寫這個故事,是因為我當過一年的國中輔導老師。 那時有一位女學生,跟新聞中的女孩狀況十分相似,叛逆、愛跑到隔壁班、結拜乾哥哥。她總喜歡說些特別狠毒的話傷害別人,原因可能是她來自重組家庭,一直沒辦法接受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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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銳藝評 Review
可惜這一屋子的精緻
令我無法忘卻的,是劇中刻畫的光華歷盡佛經所云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等人生至苦之後,手棒嬰兒時掉下的眼淚,它是如此難能可貴、超出作者的掌握。因此滕夫人以筆輕觸他眼角的那一瞬的驚訝無比動人,也帶來唯一一線人性救贖的可能。可最後,卻出現畫面與違和感都極其強烈的和尚大隊,強行將主角回收進一道法喜充滿的白光中。似乎也將世間一切真情苦難歷劫重生,囫圇吞棗地收進佛法無量的教義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