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電腦桌面一個叫「創作」資料夾裡,躺著許多寫到一半的劇本。
其中不少都來自於當時在新聞上最聳人聽聞的標題,在看到的一瞬間,便產生了非把它記錄下來不可的衝動。我會搜索大量資料,並建成一個個的資料夾,在裡面你會看到事件逐步發生、揭露,最終爆發,並隱約能聽見受害者的哭聲、世人的嘆息。
裡頭包括了轟動社會的偷拍事件、虐童案、#Metoo事件⋯⋯這些題材之所以後來我沒寫下去,大多是因為不知道還該說些什麼?會質疑自己是不是在迎合大眾的獵奇心態,滿足人們的窺視慾望?把真實生活的苦難,寫成戲或故事,又會不會傷害到倖存的人?僅憑在劇場中,短暫地對這類慘劇驚鴻一瞥,真的就會讓人做出改變嗎?
然而其中也有案件,是我一直想寫,只是方向還沒想好的。其中一個資料夾叫「新北國三生殺人案」。
事件發生在2023年的耶誕節,新北市,一位郭姓的國三男生快步衝進了隔壁班教室,持彈簧刀向另一名楊姓少年捅了10刀,頸動脈、左胸、腎臟,每一刀都正中要害。少年歷經兩天搶救,宣告不治。
當警方調查殺人動機時竟發現,郭男根本不認識被害人,殺人的理由,是與他剛一同轉入新學校的林姓乾妹,在午休時想找隔壁班朋友聊天,卻被管秩序的楊男以「妳不是我們班的」要求離開。於是她找乾哥去替自己出氣。最終,警方分別依殺人未遂、教唆罪移送兩兄妹;少年法庭裁定郭男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林女責付監護人帶回。
這件事在當時引發了巨大輿論,不僅是因為殺人,而是有人發現,林女在Instagram上留下「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的限動,引發了網友與兄妹友人間的留言戰,進而造成全網對兩人發動公審、肉搜,挖出郭男家庭破裂、渉入幫派且有前科等細節。之後,新北地院又以網友行為違反《少事法》而要求下架相關貼文。
有發現嗎?在這起事件中不管是網友還是法院的初衷,都是想要保護未成年人,但也都失敗了。這就是描寫「真實犯罪」讓人容易想放棄的原因,因為在這類故事裡,往往沒有贏家,也缺少讓人心滿意足的解決方法。
但之所以我還是想寫這個故事,是因為我當過一年的國中輔導老師。
那時有一位女學生,跟新聞中的女孩狀況十分相似,叛逆、愛跑到隔壁班、結拜乾哥哥。她總喜歡說些特別狠毒的話傷害別人,原因可能是她來自重組家庭,一直沒辦法接受繼母在家中得到了自己與母親沒有得到過的重視;有時她講著講著會趴在桌上裝睡,偷偷抹眼淚。太害怕被拋棄,她與身邊的人總是保持距離,反而對陌生人沒有邊界感,總用一種大姐頭的姿態,粗疏地把其他人分類成同伴跟敵人。這種個性,加上姣好的外表,於是她吸引到的乾哥,也總是對她抱持著特殊的情感,卻被有意無意地忽視;血氣方剛的乾哥於是想做些什麼讓女孩留下印象,便藉著耍狠、充老大,去維繫自己被崇拜的虛榮,漸漸愈做愈過頭。
我並不是說自己懂或是認同案件中兩人的行為和動機,而是在這兩者間看到了一種遙遠的相似性。而這也是將案件戲劇化的意義,因為無論如何改寫,事件永遠會是一場「羅生門式」的敘事,劇中的角色(加害者、被害者家屬、老師、旁觀者)都只能以自己的角度重新講述這起事件,帶出他們理解的「真相」,然而觀眾也會發現,沒有人擁有完整的真相,每個視角都帶著偏頗與疏漏。只有當你把眾多敘事並置在一起的時候,才會看明白這一切為什麼發生?
接著才可以進一步思考,那之後該怎麼辦?
莎拉.肯恩在唸大學的時候,原本正在寫一個浪漫的愛情劇本,接著她看到電視上的新聞,一位身處戰爭中的老婦,哭著向全世界求救,於是肯恩停止了她原來的劇本,轉頭去寫那個極其暴力殘忍的《驚爆》,震撼了英國。當人家問她為什麼要那樣書寫暴行?她說,自己那樣做,是希望那些可怕的事,不要再在真的世界發生。
我覺得那就是我們創作的目的。
從「奇情與怪誕的警世」到「內心與社會的探索」:犯罪紀實改編戲劇的內涵轉變
劉勇辰
1986年生,現居台南東區。英國布里斯托大學劇場與表演研究所博士,現任國立臺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助理教授。長年投身舞台、影視的編劇與企劃工作,作品曾獲台南文學獎、教育部文藝獎、姚一葦文學獎等多項文學獎肯定,並參與各類型劇本項目創作與開發,近年研究主題是結合AI輔助進行文本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