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 Feature
定根、漂流,或一株可能遷移的樹?!
近年地方創生政策的推動下,鼓勵年輕人返鄉創業成為顯學趨勢,對應台灣現代劇場生態的發展歷程,亦曾有相似的標幟。然而,隨著藝文環境的日新月異,所謂的地方性劇團經營策略或立案模式出現了多樣的面貌,包括表演藝術個人工作者的自由流動度,時至今日,返鄉或出走、駐地或移動,於近30年來劇團生態中的「地方性」指標,早有各種不同的位移可能,已經不再是二元對立的單一選擇題。
從在地生根開始
首先必須指出,從上世紀迄今,城鄉發展失衡仍然是官方文化資源補助政策必須面對的議題。於是,1990年代的文建會(文化部前身)曾經相繼提出「社區劇團活動推展計畫」(19911993)、「社區營造總體計畫」(1994),確實成為1980年代以台北為主要場域的小劇場運動之外,影響全國各地萌發劇運的重要力量之一,促成了若干存活至今的表演團體。諸如高雄的南風劇團、台東的台東公教劇團(後改名為台東劇團)、台南的華燈劇團,都受惠於這系列公部門資源挹注而踏穩成立初期的腳步,然後,帶著所謂「社區劇團」的身分,以在地文史取向的創作主題穩健茁壯,爾後努力走向現代劇場藝術的品牌定位。
上述中的「華燈劇團」,源起於當時天主教神父紀寒竹以影像藝術專長成立「華燈藝術中心」,舉辦當時地方稀少的藝文活動,滋養了在地青年學子心靈,並不斷組成各種藝文社團,後來看到台北小劇場運動蓬勃新興,派員前往蘭陵劇團研習,1987年籌組成立劇團,吸引有興趣的年輕人聚集,其中包括今天仍從事表演藝術工作的許瑞芳、李維睦、邱書峰、蔡明毅(蔡阿炮)、謝汶錡(阿嬌)等人。因為受到紀神父和藝術中心空間的支持下,劇團開始邀請卓明、劉克華等台北劇場師資南下授課、導戲,大有從玩票性質走向專業的意味。
接著,1992年獲文建會社區劇場計畫補助,大幅穩定成長,強調在地台南人一起做劇場,以風土故事為創作題材的台語演出為走向,至1997年正式改名為「台南.人劇團」(現通稱為「台南人劇團」),一直都是在地生根的鮮明形象。也因此,至2012年初,由於劇團成立了台北辦公室,引發了各方高度熱烈關切「台南人劇團不在/不再台南了!?」事實上,時隔10年後的今日回看這個話題,回歸個別劇團的層面而言,應屬2000年後因應創作核心成員和相關表演製作成員組成地緣背景變
文字|楊美英
第351期 / 2023年01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