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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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追踪 Follow-ups性别意识觉醒了,然后呢? 四大面向重建表演艺术的安全职场
主持人:魏琬容(国际剧评人协会台湾分会理事) 分享人:表演艺术联盟(廖舒宁秘书长、蔡淳任研究员)、台北市艺术创作者职业工会(曾福全秘书长、陈姿颖研究员)、牯岭街小剧场(姚立群馆长)、「我们先是人」团队(吴孟轩、李桥河、黄美宁、简郁庭) 在表演艺术领域中,身体既是创作的媒介,也是权力流动最细微却最不透明的场所。创作需要靠近、信任与身体默契,但正是在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亲密之中,界线模糊与性别不平等得以悄然生成,本次论坛分别从制度、劳动、场馆与身体实践4个层面回应,勾勒出台湾剧场性别平等工作的「竟」与「未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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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企画 Feature 年度现象03迟来的#MeToo时刻,改变表演艺术产制样貌
搜寻《PAR表演艺术》杂志资料库,撇除剧情介绍、历史事件或修辞隐喻不谈,「性骚」关键字最早的纪录,是1995年一篇关于民族音乐发展的文章(恰好也是年度回顾专题)。时值国立艺术学院(现为国立台北艺术大学)成立传统音乐学系之际,文中连带提及他校民族音乐教授被指控性骚扰案件成立(注1)。再次出现,已是2017年城市艺波的纽约报导。这次它有了个响亮的名字「#MeToo」关键字标签(Hashtag)代表的是社群媒体的推波助澜,「MeToo」一词则让个人经验不再只是个案,而汇聚为集体经验并形成社会运动。 在「#MeToo」这场社会运动正式出现之前,权势性骚、性侵并非不存在;然而,一直要等到美国女演员艾莉莎.米兰诺(Alyssa Milano)在社群媒体公开指控好莱坞知名制作人哈维.温斯坦(Harvey Weinstein),引发多名受害者跟进发声,过往私下流传、彼此叮咛的「耳语网络」(Whisper network)才真正被放到台面上。随后而来的取消文化、亲密指导、性别友善劳动环境等讨论,更彻底改变了表演艺术的创作与产业样貌。 从旁观者到局内人,揭开伤口后的难题 2017年底「#MeToo」运动全球爆发后,台湾有很长一段时间是以旁观者的姿态参与其中。以表演艺术圈为例,媒体关注哪个国外大咖编舞家、导演、指挥涉入事件,创作者与团队开始探讨相关题材,机构与政府单位以国外经验参考借镜但对国内零星爆发的个案,多闭口不提。2018年韩国木花剧团《罗密欧与茱丽叶》原受邀来台演出,然导演吴泰锡在韩国的性侵案件,经台韩双方剧场工作者的串联,也在台湾社群引发轩然大波,成为台湾第一次因「#MeToo」取消演出的案例。 若说社会运动之意义,不仅只是揭露创伤与压迫,而能带著改变的动力;那么「#MeToo」的积极意义,也不会只是「我也是」抑或「他也做过」,更要思考该如何前进。从这角度来看,台湾的「#MeToo」早在爆发之前,早已默默开始。韩国木花剧团事件之外,先是电影导演张作骥、钮承泽相继性侵判刑,后又有剧场导演Baboo性骚扰判刑、国家文艺奖得主撒古流被控性侵。一次又一次的案件,引发诸多关于「作品还能不能公开放映╱演出╱展览」、「服刑后是否该被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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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企画 Feature 深度观点表演艺术里的#MeToo:身体界线的重估及其艰难
台湾自2023年5月爆发#MeToo运动以来,从政界、学界一路延烧至艺文界,表演艺术领域也未幸免于#MeToo之外,舞蹈、戏剧、音乐、戏曲各个领域皆发生令人触目惊心的妨害性自主与性骚扰案例,具名、匿名的揭露和指控在社群媒体上迅速增长,让人惊觉原来以艺术之名所隐蔽的性暴力世界竟如此广阔,然而如今已曝光的案例应都只是冰山一角,毕竟性暴力案件的真实数量总是数十甚至数百倍、未可知的黑数。于是,表演艺术联盟于7月举办「表演艺术性别平等议题讲座」,希望协助表演艺术工作者更加理解台湾性平三法及其申诉、调查管道,并也从签约、排练场规范、机构与场馆管理、剧团与舞团内部的惩罚机制等等,在实务层面给予详细的指导原则。 这些规范性规定(normative rules)的出现确实至为重要,其不仅提供在剧场、排练场、甄选等工作场合的具体指引,也为相关工作人员划下清楚明确的界限。然而,妨害性自主或性骚扰等案件往往最暧昧难解(且令人沮丧)之处,正是规范性规定注定无能抵达的境地,因为性暴力与一般的暴力最为不同的是,其是混杂著信任、耻辱感、情感操控与人际关系维护,对自我尊严的重重剥夺。尤其性暴力或性骚扰加害人往往并非陌生人,而是与被害人具有亲人、朋友、师生、同事、雇佣等关系,于是被害人很难在第一时间辨识原来这些行为属于所谓的妨害性自主或性骚扰,更遑论事后总在说与不说、通报与通报、告诉与不告诉之间的万般纠结。 艺术中的身体界线划定为何困难? 性暴力与性骚扰案件的困难,也正在于界限的难以划定,尤其在表演艺术场域,排练时的性玩笑与性羞辱等相关言词,以及排练场外那些游走在灰色地带、有意无意的密切联系甚或身体接触,常常是以「与彼此拉近距离」、「逼出╱诱出表演者潜力」、「创作的多元方式」交缠在一起,被害人或旁观者也可能会以此自我说服:「这是(艺术)工作的一部分」,甚至以艺术应该开放、多元、包容为名,自动为性暴力与性骚扰的不正义进行(诡异的)辩护。诡辩的起手式甚至是,艺术家「不过是」用身体具有的欲望强度,对社会规范造成挑战与逾越,以及对自我的彻底解域。然而,这个认为身体可以恣意进行越界与解域的执迷,无疑是将身体与欲望的潜能,与将身体过度性欲化和高度自恋混为一谈,并刻意避谈其所造成的主体破碎和创伤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