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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文化參與成為國民共享的權利,是文化平權的目標,隨著「文化基本法」的正式公布,文化部也展開積極推廣,鼓勵全國場館與表演團體,在軟、硬體部分灌注「共融」思維,讓不同族群、年齡、地域、性別和身心障礙的民眾都能共享文化藝術。從「劇場共融」和「共融藝術」兩面向觀察,從相關科技的運用、節目設計的思維、創作參與者的多元,都可見到鮮明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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