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 Feature
體質轉變與資源引入
台灣過去對藝術節、場館演出的想像,是在節目邀演與場地外租的框架下,進行組合而成為系列節目。場館、承辦單位往往是透過節目徵選、邀演的方式,缺乏背後脈絡,無論是理念、或培育機制等。
不過,近10年的地方藝術節開始走向策展化,從臺北藝術節,到桃園鐵玫瑰藝術節、臺南藝術節、花蓮城市空間藝術節等,開始有策展人身影,包含耿一偉、周伶芝、李惠美、林昆穎等;(註)同樣地,場館脫離純粹場地租借的身分,在節目徵選之外或之下,援引類似策展、顧問等機制,如臺灣戲曲中心近年的臺灣戲曲藝術節、看家戲再現、戲曲夢工廠等皆設有策展人。另一方面,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轄下三大場館的齊備,有更多自製節目、委託製作、國際共製、孵育平台等,藉此體現場館的主體性與主動性。
當場館、策展人在節目策劃、製作的位置逐漸明確,又如何與創作者╱團隊建立藝術創作的關係?或是,怎麼重新想像演出節目與藝術節的生成?
場館轉型:製作取向的轉變與脈絡建立
場館開始有「製作」意識,可以將國家兩廳院(後簡稱兩廳院)的「旗艦製作」視為坐標,也就是《黑鬚馬偕》(2008)、《歐蘭朵》(2009)、《鄭和1433》(2010)與《茶花女》(2011)。此後的10餘年發展,讓場館體質轉變,仍保有引進節目、場地租借的功能,卻與「藝術經紀公司」與「演出場地」產生區隔。
現任臺北藝術節策展人的林人中表示:「台灣劇院場館過去比較是presenting house,不是producing house,這10多年來,可看見公部門場館摸索,要怎麼樣做自製節目、怎麼做國際共製、怎麼做委託創作等,這些不同的概念都涉及到不同的『與藝術家工作的關係與方法』。」並認為:「有一個很明確的轉向是,因為新場館林立,節目的需求量提高,場館也就開始想做自己的製作、支持與培育藝術家的創作發展,因此更明顯地靠近『製作取向』的體質。」若將這個轉變視為前提,策展人、製作人或是劇場構作在其中的位置會各有其任務。
國家與地方場館的陸續到位,是個關鍵的背景值。
兩廳院節目企劃部經理林亭均認為:「在兩廳院還是台灣唯一專業場館的時期,必須照顧到整個產業的面向。現在這個階段,策展思維是愈來愈明確的,而這
文字|吳岳霖
第355期 / 2023年09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