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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的權益,是從近代才被重視,並從法律面開始設置禁止歧視和差別待遇的法規。我國在二○一四年訂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公約中包括身心障礙者生活的各種面向,文化的近用也是其中一環,透過「通用設計」的觀念,許多新科技可以運用於各種文化藝術領域及相關場所,針對人類感官及行為能力,提供友善易用的環境,給予能力的輔助或增強,讓身心障礙者與一般大眾,都更容易親近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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