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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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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企畫(二) Feature 國內篇之一
誰,能為藝術找一個家?
從雲門排練場發生大火,到最終在台北縣政府以「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通過撥地讓雲門落腳淡水,整件事看似喜劇落幕,其實更揭露了台灣表演藝術團隊的困難處境。在「閒置空間再利用」的趨勢下,公部門漸次制訂法規、媒合團隊進駐閒置老舊空間、進而活化在地文化氛圍,但產權的不確定、政策的未必長遠,都讓進駐團隊的發展,仍埋下不安定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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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企畫(二) Feature 國內篇之二
大隱於市的藝術聚落
台北市文化局「藝響空間網」計畫,是最早啟動媒合表演團體短期進駐公有閒置空間的政策,從二○○七年初開始的「圓場O Space」,到今年擴大辦理,讓蘭亭崑劇團、台北愛樂文教基金會、鬼娃株式會社等團隊陸續找到家。在公部門的補助與團隊自行投資的改造下,營造了這些大隱於市的藝術聚落,這些藝術團隊的進駐,對環境帶來怎樣的改變?而在進駐的過程中,團隊又曾面對怎樣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