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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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藝波 Cities & Arts
加碼文化建設 巴黎「戲劇城」預定二○二二年落成
趕在明年總統大選前,法國政府確定推出重大的劇場計畫,將在巴黎第十七區成立「戲劇城」,主場館設於國立奧德翁劇院的貝堤耶實驗劇場所在地。「戲劇城」占地兩萬平方公尺,將於二○一八年動工,預定二○二二年落成,落成後將由奧德翁劇院、法蘭西戲劇院及國立高等戲劇學院共同使用,結合戲劇教學與專業劇團演出環境,讓學生、老師、藝術家、觀眾之間的互動更為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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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聲藝談 Tribune
「投資」文化的新思維
由於公部門經費有限,所以政府施政應擇要為之,而非全面包山包海,應從高槓桿效應的項目著手,並且從「建設觀點」轉為「投資觀點」,減少「你有我也有,輸人不輸陣」的自我膨脹優越感,去除典範引用錯誤浪費有限資源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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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Columns
如何在「全球化」浪潮中求生存?
如何形成一個正循環的雙贏機制,如何逐步鼓勵民營,如何扭轉施政方向,投資更多經費在人與這些人的活動而非硬體建築上,如何在基礎教育上加強音樂教育,如何擴大根基把餅做大這些問題一日不研擬出政策,面對這股浪潮的存活率就會更為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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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演出
六年國建「文化巡演」
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中的「文化建設」,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特地將曾經主辦過的精彩表演,推薦至全省各地文化中心及學校巡迴演出,期使全國觀衆有機會欣賞不同型態的表演節目。 巡演節目類型各具風格特色,包括豫劇《唐伯虎點秋香》歌仔戲《天鵝宴》,舞台劇《蝴蝶君》,現代舞《大地漫遊》,以及《菊豆與天靑》舞作。其中《蝴蝶君》在劇本與技術設計上多有修改,其他演出作品則維持原有型態。各表演團體均以嚴謹態度籌劃巡省演出。 (薛玉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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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 Cover Story 〈音樂〉
台灣樂壇八怪象──「資治通鑑」
談到台灣的音樂環境,真是千頭萬緒。現在我們的音樂廳更漂亮了,台北人可以坐擁全世界各類表演團體。但是,我們自己的創作與演奏真的更進步了嗎?就技術上來看,音樂界本身是有進步了;但若要精益求精,一定要外圍的配合。目前是完全配合不了的。 我希望政府官員能多尊重表演藝術家。科學研究和藝術創作都不是立即的投資報酬,至少要經過十幾二十年的努力才可以看到一點點的成果。 我今天先談一些台灣文化界的怪現象和解決的辦法: 怪象之一:音樂人口不成比例。人有錢了以後,除了打高爾夫球、唱KTV以外,究竟還從事什麽休閒活動呢?全民休閒普查時,若問有多少人將藝術的愛好當作生活的一部份,恐怕只有千分之幾吧。 解決之道:歐美地區每20萬的人口就有一個歌劇院、舞團、合唱團。一般文化水準高的國家其劇場人口約佔總人口數的5%。藝術的薰陶與培養,應從三、五歲開始,就是由「教育」紮根。台北市應該要做全省的表率。台北市的「區」其實相當於地方的「縣」,應在各區成立一個類似各縣市立文化中心的音樂機構,開放給所有的民眾來學習與表演。此外,小學的音樂課應針對培養小朋友欣賞音樂的興趣而設。 怪象之二:文化建設等於文化中心的硬體建設。兩廳院變成一幢引介國外表演團體的華美建築。 〔編按:根據兩廳院1991年7月到92年6月間國内外演出場次統計:國内團體演出229場,國外演出59場,國内外混合演出共4場,亦即國外表演只佔約五分之一。(資料來源:兩廳院規劃組)〕 解決之道:大陸的表演藝術團體全是國家的,沒有私人經營的團體。自中央到省到地方表演藝術團體數據保守估計也至少約五千個。他們的「軟體」很多,但表演場所大多是破舊髒亂,而且一地難求。反觀台灣則完全沒有國家級的表演藝術團體。我認為兩廳院應該要做各縣市文化中心的模範,長期培訓表演團體;至少戲劇院要有自己的國劇團、歌劇團、舞蹈團,音樂廳要有西洋交響樂團、國樂團與合唱團。讓這些團體經常演出,才能提高水準,經過五年十年的努力後才能找出創作的目標,建立台灣的表演藝術。 怪象之三:自稱爲「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