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體驗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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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聞觀點 News Review 文建會新人新政 提出大陸設點與藝文體驗卷
資源有限,建議先幫忙減低團隊場租壓力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新官上任,快馬加鞭提出兩大新措施。第一項是文建會將在大陸設點,盛治仁表示,鑑於兩岸文化交流愈趨蓬勃,但不少表演團體到對岸發展卻遇上詐騙事件,求救無門,設點是透過政府力量幫助表演團體在大陸發展,了解大陸市場、尋找演出場館、給予行政協助。第二項則是計畫針對中小學生發放「藝文體驗券」,刺激藝術消費。盛治仁說,「藝文體驗券」等同於現金券,可用於票券購買,不過只限國內藝文團體展演,不包括電影、出版。他指出,他正向財政部爭取,希望「藝文體驗券」發放的對象在國中小學生之外,還能擴及高中生。之前的文創法版本提出每人要有一萬二千元藝文消費抵稅的構想,執行上的確有難處,「藝文體驗券」可說是新的替代方案。文建會希望透過學生票價補貼以及發放「藝文體驗券」的方式,擴大國內藝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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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聞觀點 News Review 文創法初審通過藝文體驗卷、 企業捐贈抵稅
城鄉差距大,可能造成體驗券執行面上的問題
企業購買國內表演團體的藝文活動門票,捐贈弱勢團體及學生,將可抵稅。此外,繼消費券之後,政府將發送形同藝文消費券的體驗券給高中(含)以下學生。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完成文創法初審,通過藝文體驗券、企業捐贈抵稅等關鍵法條。文建會將規畫約新台幣十七億元藝文體驗券,最快在民國一百年發放給高中以下學生。 文建會規畫的藝文體驗券,是為提升國民美學素養及培養文化創意消費人口,原本只擬發放給國中小學生,經費約新台幣十億元,在送立法院審查協商後,決定也納入高中生,預算增為十七億元。文創法草案第廿四條則規定,企業購買由國內文化創意事業自行展演的門票,並經由學校、機關、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其支出得抵稅,金額不限,但不能超過該企業年營業額的十分之一。 藝文體驗券初審通過,初聽是好消息,而深入其中的藝文界人士又有何細膩與不同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