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
如荒煙漫草
藝術與娛樂
藝術與娛樂,有所謂的高低優劣之分嗎?熱門的得獎電影,我卻看不懂,是我沒有天分,還是藝術涵養不夠呢。藝術是高尚的,娛樂是庸俗的,我只是個庸俗之人,就隨你們自命清高吧。 多年前參與王嘉明導演的《文生.梵谷》演出,那時全世界正重新溫習梵谷,不論咖啡杯、藝文商品、寢具,我們一起回憶著他的痛苦,浪漫現實生活。嘉明把場景建立在機車行裡而不是美術館,在他與友人的書信中重新建構屬於一個「人」的思緒情感,以及後世對所謂「藝術」進行的消費、娛樂,或只是當作流行的裝扮。 有時受到不同平台邀請,請我推薦影響自己最深,或最喜愛的幾部電影、幾本書,對我來說其實都蠻痛苦的。一是我的天堂可能是他人的地獄,二是藝術創作跟觀者生命經驗息息相關,它應該是屬於個人的,而非他人可以共有的。 讀小學時,學校不定期會在禮堂放映電影。放映當天,所有年級的小學生會拎著自己的小板凳,一起集合到禮堂裡看電影。印象最深的是《魯冰花》,也許因為電影裡小男孩的心情和自己成長的背景有些相似,也許因為在偌大的禮堂裡,這麼多的小孩聚集在一起,黑黑暗暗安靜的時候,才能感受到自己真實的孤單寂寞。 國高中開始常蹺課,有時跟朋友在二輪戲院看一天的電影。青年時期第一次看電影莫名地被感動落淚,是《心靈捕手》。也許在叛逆的年少輕狂中,真正想要的是有人真的能理解你,接住你。 第一次被劇場震撼,是看田啟元的《一個少尉軍官和他的二十二道金牌》,我完全看不懂,卻被整個演出深深吸引著,後來才明瞭那是因為第一次感受到美學、語言與暴力的純粹,一輩子都忘不了。 退伍後很長一段時間,每年都會想盡辦法去看當屆入圍奧斯卡和金馬各類獎項的電影,很大的原因只是因為好奇。什麼是最佳?為什麼它沒有入圍?這樣的習慣持續很多年之後,就有了自己的喜好和評斷。久而久之,「大師」就是屬於自己的,而不是他人的;最佳電影也是,最喜歡的演員也是。這個過程會不斷地成長改變,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謹記勿畫地自限,恃才傲物,不要認為自己才是藝術。 藝術是什麼,是很個人的吧,它應該就是屬於個人的,屬於每一個人自己的,不是一個標準或絕對。藝術與娛樂是相對應的兩極嗎?還是相依存的互屬? 小時候可以很簡單的用「難看死了」,「大爛片」來總結一切。現在可以不用追隨評論的大師畢恭畢
-
樂響思考
歌劇新勢力,怎麼走?
新世紀看歌劇演出,簡約與娛樂二股勢力已大致底定。因此不管你喜不喜歡,歌劇所面臨的競爭已經不是「與另一部歌劇」或者與「世界」共步的競爭。台灣的歌劇必須嚴肅地找到與李安、與果陀綠光、與《哈利波特》同台競爭的優勢,才有新的希望。